「官吏」官吏管理:维护统治的基础,浅析东汉免官制度

文:金家姑娘
自官吏产生以来 , 如何进行官吏管理是一个重要问题 , 而免官 , 是管理官吏的一个重要举措 。在东汉 , 统治者可以通过免官 , 制衡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 , 更好地管理官吏 。
通过对东汉免官制度的研究 , 我们可以更全面地去认识和了解东汉是如何管理官吏的 , 以及东汉社会因为免官问题而产生的影响 。东汉免官的基本方式
东汉时 , 免官方式包括四种 , 分别是:奏免 , 自免 , 测免和不经劾奏直接免官 。而其中奏免又包括国家监察官奏免 , 举谣言试着奏免 , 和三公 , 尚书及其他官吏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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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免
奏免指劾奏以检举官吏的失当之处 , 通过章 , 奏方式呈递给上级或皇帝 。而为了使官僚系统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 汉代已有一套完整的监察系统 。
【「官吏」官吏管理:维护统治的基础,浅析东汉免官制度】御史中丞 , 东汉时的中央监察官
作为御史台的最高长官 , 御史中丞下设御史十五人 , 按相关制度行事 , 处理法度事宜 , 主要负责对中央官和地方郡守的监察 , 而同样 , 御史中丞有权对地方的监察官——刺史监督 。
刺史 , 东汉地方的主要监察官
在东汉 , 刺史的权力有所扩大 , 从二千石郡守和诸侯王扩展至州内所有官吏 。然而通过史料记载 , 刺史的权力确实扩大 , 但是其举奏后 , 仍需三府考案后 , 再由皇帝进行决断 。
司隶校尉是东汉重要的监察官
东汉的司隶校尉同时具有了御史中丞和刺史的双重地位 , 上管百官 , 下察郡国 。司隶校尉督察百官 , 被奏公卿往往便因此免官 。
在东汉前期强大的皇权下 , 检察制度能有效地管理官吏 , 然而在东汉后期 , 政治黑暗 , 皇权中落 , 监察官若正直地上奏弹劾 , 常被免官 , 刑罚乃至有生命危险 。也因此 , 敢于正直上谏的官员少之又少 。更多的是监察官员闷声不响甚至与奸佞狼狈为奸 , 监察制度毫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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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谣言者奏免 “谣言” , 与今意不同 , 其指“民间流传的歌谣” , 清明廉洁的官吏 , 百姓会交口称颂 , 而昏庸无能的官吏 , 也同样会为百姓所抨击 。
因为谣言能反映民间对一些官吏的看法 , 较为真实客观 , 所以 , 谣言同样可以作为考核吏治的一个标准 。然而 , 到了东汉后期 , 宦官势力已趋于巅峰 , 其弟子违法乱纪却无人敢于上奏 , 反而使举谣言变为陷害清官的工具 。
三公 , 尚书及其他管理奏免 三公是百官之首 , 有纠察大臣的职责 。若三公对恶事隐而不发 , 要受到处分 。尚书也同样有着弹劾的职责 , 多是对公卿上奏中的言辞不当进行纠察 。纠察非法也同样是其他官吏的职责 。自免
自免即自我弹劾 , 相当于现在的投案自首 , 可以免轻罪责 。有时地方官吏擅作主张决定事务却取得了好的结果 , 上书自劾便可以免去自作主张的罪责 。有时官吏想退出仕途 , 便可以提出自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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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免在形式上有着主动权 , 多是仕途坎坷无出头之日或不愿与世沉浮便提出自劾 。自免也被国家认可为一种合法行为 , 所以一般自免不会被追究责任 。而自免与解印绶 , 弃官的区别仅仅在于官吏级别的高低 。奏免
奏免即皇帝通过策书罢免官吏 。测免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罪 , 过等缘故被免 。二是由于高龄 , 疾病而无力做官 , 主动要求乞身 , 亲近的臣子甚至会因此得到封赏 。。不经劾奏直接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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