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看点泰州7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市区统筹

近日 , 市政府办发布关于实行工伤保险市区统筹的通知 , 明确从2020年7月1日起泰州市区(含市本级、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实行工伤保险市区统筹
泰州看点泰州7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市区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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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市区统筹
【泰州看点泰州7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市区统筹】实现“七统一”
从2020年7月1日起 , 工伤保险市区统筹实现“七统一” , 即:
◆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
◆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
◆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统一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
◆统一工伤保险定点协议管理
◆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
泰州市区工伤保险基金统一纳入市级统筹管理 , 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 。
市区工伤保险基金
统一纳入市级统筹管理
统一预决算管理 。 市区工伤保险基金统一纳入市级统筹管理 , 实行基金统收统支 , 统一核算 。 历年基金结余全额上缴至市级财政社保专户 。
实行缺口分担 。 建立市区基金收支缺口分担机制 , 当年基金出现缺口时 , 优先使用基金累计结余弥补 , 历年无结余时 ,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缺口分担办法 , 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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