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青岛新闻中心三人谎称账号被盗余额被刷,多次诈骗支付宝公司被判刑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三人谎称账号被盗余额被刷 , 多次诈骗支付宝公司被判刑
三名小伙不务正业 , 竟然打起了诈骗支付宝的主意 , 先后诈骗2万余元 , 不过最终还是被抓获归案 。
2018年1月 , 被告人周某在山东省临沂市“某公司”向李某传授通过电话联系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公司)客服 , 谎称支付宝账号被盗余额被刷对支付宝公司实施诈骗的方法 , 李某为此向周某支付费用人民币10000余元 。 后李某伙同他人多次以该方法实施诈骗犯罪 。
法制青岛新闻中心三人谎称账号被盗余额被刷,多次诈骗支付宝公司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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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青岛新闻中心三人谎称账号被盗余额被刷,多次诈骗支付宝公司被判刑】

被告人周某、李某、石某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间 , 通过其本人或伙同他人电话联系支付宝公司客服 , 谎称支付宝账号被盗刷的方式 , 对支付宝公司实施诈骗 。 其中周某参与犯罪事实4起 , 诈骗金额7999.7元;李某参与犯罪事实4起 , 诈骗金额8159.7元;石某参与犯罪事实3起 , 诈骗金额6160元 。
被告人周某于2019年6月17日被抓获 , 被告人李某、石某于2019年5月28日被抓获 。 案件审理过程中 , 被告人周某退还赃款6600元 , 被告人李某、石某退还赃款2900元(其他赃款同案人已退) 。
即墨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 被告人周某传授犯罪方法 , 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通过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构成诈骗罪 。 被告人李某、石某通过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 应予惩处 。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 , 量刑建议适当 , 本院予以支持 。 被告人周某犯传授犯罪方法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
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 被告人石某犯诈骗罪 , 判处拘役四个月 , 缓刑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半岛+
编辑: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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