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报著作权法修改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专家怎么看?( 三 )
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 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 , 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 , 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
第五十三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 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 , 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 , 可以参照该权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给予赔偿 。 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 情节严重的 , 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许可使用费难以计算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 , 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 , 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 , 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 , 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 , 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
第五十四条 著作权主管部门对涉嫌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进行查处时 , 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 , 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和物品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和物品 , 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
【中国知识产权报著作权法修改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专家怎么看?】著作权主管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 , 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 不得拒绝、阻挠 。 (窦新颖)
推荐阅读
- 从海外引种到中国的果蔬类植物
- 我在美国治痛风——颠覆全部中国概念
- 光刻机,中国能造吗?
- “签证禁令”下的中国赴美留学生:担心随时被驱逐
- 中国日报网|中建二局一公司蒙城皖新项目开展“关心儿童,阳光成长”活动
- 特朗普想借G7峰会搞“小圈子”针对中国 不得人心
- 中国新闻网|“00后”励志女孩陈雨欣:愿“一条腿也能走遍天下”
- 为什么不赞成“赤字货币化”,中国和美日不同
- 中国之所以能成为世界工厂,需要感谢一个国家
- 美大豆出口协会中国首代:中企已购入美国大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