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云南省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为持续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确保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省残联下发通知,从2020年5月1日起,提高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通知明确,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 「补贴」云南省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通知要求,各级财政、民政和残联部门要不断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加强对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对弄虚作假、虚报骗取的,要及时追回骗取资金,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采访人员 杨抒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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