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在美上市公司应重视在信息披露合规上的双重风险( 二 )


其三 , 中国新证券法出台后 , 境外证券违规行为在中国境内也可能面临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规定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 , 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 , 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 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 ”因此 , 对于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而言 , 如果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财务造假等违反美国证券相关法律规定时 , 也存在可能同时违反中国法的风险 。 中国境内的投资者也将可以通过在境内进行民事诉讼(或代表人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 而对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相关责任人的罚款(甚至刑事处罚等)都可能得以在中国境内执行 。 因此 , 需要重视在美上市公司相关证券违规行为在中国法下的潜在风险 。
(作者吴明、尚浩东为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沈君洁为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文来自**** , 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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