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山城天更蓝水更美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 , 履行检察机关新职能 。自2017年以来 ,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9件 , 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 , 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判决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是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全新职责 , 当前 , 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污染等日益关注 , 这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力指出 ,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高水平的群众路线方针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 向党和人民交出一张满意的答卷 。
盗猎者变成“保护者”
4月14日下午 , 在保康县城关镇凤凰山村 , 作为当地猕猴保护区的巡山人员 , 村民周某某正在家中计划明天的巡山路线 。
周某某成为当地猕猴群体的保护人 , 源于一件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的案件 。
2014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间 , 周某某在山林内以架设电网和设置铁丝套等方式 , 共猎捕斑羚、毛冠鹿、小麂等共计20余只野生动物 。
2019年1月31日 , 当地森林公安在周某某家中将其抓获 。
2019年6月 ,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对周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最终 , 法院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3年 , 缓刑4年 , 并处罚金3000元 , 同时责令其赔偿生态资源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5420元 。
周某某非法狩猎 , 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经得到了应有惩罚 , 但办案检察官认为 , 必须要拿出一个有利于实现公益诉讼执行实效的解决办法 。
在办案走访中 , 了解到当地凤凰山村内设有猕猴保护区 , 一项因地制宜、用替代性劳务赔偿生态修复费用的创新性方式在办案检察官的脑海中产生 , 并付诸实施 。
「」只为山城天更蓝水更美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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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19年检察官回访同周某义务巡山护林
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 , 周某某与当地林业管理站、村委会签订协议 , 通过对猕猴巡管养护、义务巡山护林等劳务方式抵付经济赔偿 。村委会负责具体监督落实 , 林业管理站负责考核效果 。
如今 , 周某某承担猕猴巡管养护等工作近1年 。每次去巡山 , 他都会写下一篇巡山日记 。厚厚的日记里记录了他在山里帮助猕猴群体以及保护山林的故事 。周某某通过巡山 , 已经和野生猕猴建立了深厚感情 。“猴儿们很有灵性 , 你给它们喂食 , 它们会很高兴 。过去家里很穷 , 也不懂法 , 现在知道自己的猎捕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 , 也危害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山山水水 , 人与自然应该和谐共生 。”周某某说 。
如今 , 周某某和妻子分到了田地 , 他们从深山中搬了出来 , 住在了山脚下 。“村里请了驯猴师傅带着我一起驯养猴群 , 等我学会驯猴技术了 , 就更好地看护这片山林里的猴儿们 。”周某某表示 。
镇政府坐上被告席
在一处山坳内 , 没有经过科学分类的垃圾堆积成山 , 散发着刺鼻的气味 。这是2017年4月份的一天 ,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活动中看到的景象 。
【「」只为山城天更蓝水更美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纪实】这里是一处垃圾填埋场 , 距汉江支流沮河仅600米 。办案检察官敏锐地感觉到 , 垃圾场附近的河流随时有被污染的可能 。
该院迅速组织力量调查取证 。在确保证据详实、充分的基础上 , 2017年5月 ,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向垃圾填埋场归属地政府提出诉前检察建议 , 要求其积极履职 , 治理垃圾污染 , 消除环境影响 。
虽然该镇政府书面回复称已经整改完毕 , 但在多次实地复查后 , 检察机关证实其并未整改到位 。
2018年6月21日上午 , 襄阳市首例以镇政府为被告涉及环境污染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庭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对该镇政府怠于履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 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胜诉之后 , 我们对该镇政府积极开展沟通、回访督促工作 , 以此促进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 切实抓好整改 。”办案检察官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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