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文放开部分新房及二手房转让限制
文章图片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 通知指出 , 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已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无论是在上述时间点之前或之后办出《不动产权证》 , 均不受“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条款的限制 。 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
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镇街(园区)房管所(局) , 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东府办〔2017〕46号 , 以下简称《通知》)要求 , 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 现对《通知》第二条“交易转让”和第三条“执行时点”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已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无论是在上述时间点之前或之后办出《不动产权证》 , 均不受“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条款的限制 。
二、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
三、关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 , 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 , 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条款 , 明确如下:
1、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 ,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须取得《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住房的 , 不受此条款限制 。
2、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 ,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 , 赠与方从而获得购买住房资格的 , 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 接受赠与的住房 , 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
四、因办理不动产的变更、更正、补证、换证等业务导致出证时间发生变化的 , 应以同一不动产权利人第一次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登记日期为准 。
五、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 , 未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须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对以现金形式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不予认可) , 其购房资格按东府办〔2016〕86号文认定 。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7日
【东莞发文放开部分新房及二手房转让限制】(图片来自:摄图网)
推荐阅读
- 盖饭娱乐官方号章子怡发文“会一直守护”,汪峰母亲节宣布妈妈离世
- [自动化]工业自动化的思考——拓斯达
- [肖战]原因曝光!肖战深夜发文“我不需要应援”10分钟获百万人支持,评论惹人疼
- 卫健委:多地复课的学生中查出了无症状的感染者 卫健委、教育部紧急的发文
- #核武器#提出核弹头增至千枚后,胡锡进再发文:国际形势有变核力量已不足
- 放开那历史墓中的侍女让人惊艳,专家:太不可思议了,陕西出土一古墓
- 『济南』观澜|全国第3个“零门槛”落户省会!济南何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 汪峰▲娱乐圈又一噩耗!汪峰母亲节宣布妈妈离世,章子怡发文会一直守护
- 深扒财经圈直言中国是最有能力抓住机会的国家之一,李彦宏央媒发文谈新基建
- 缤锋评论TB与iPhone无关,却尽显苹果高风亮节,库克6点突然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