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栋桥』在审批民用爆炸物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宁夏司法厅原厅长陈栋桥被提起公诉


 『陈栋桥』在审批民用爆炸物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宁夏司法厅原厅长陈栋桥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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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第一政委陈栋桥(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 月 8 日,宁夏纪委监委在官方公众号对此进行了通报。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栋桥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陈栋桥,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2 年至 2019 年 1 月,被告人陈栋桥先后利用其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总队长、石嘴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任)、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审批民用爆炸物品、承揽项目、调动工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物履历
1981.09-1983.07 宁夏人民警察学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1983.07-1984.09 宁夏人民警察学校教师
1984.09-1986.0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86.07-1990.09 宁夏人民警察学校教师
1990.09-1992.05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直属工作处科员
1992.05-1994.07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直属工作处副主任科员
1994.07-1998.06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直属工作处副处长(正科级)
1998.06-2000.09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直属工作处处长(副处级)
2000.09-2003.0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1998.08 月 -2000.01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3.03-2008.01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2002.08-2005.06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8.01-2008.02 石嘴山市委常委
2008.02-2012.01 石嘴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2.01-2014.10 石嘴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14.10-2017.02 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2017.02-2017.0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
2017.03-2019.01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分管日常工作)
2019.01-2019.09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 『陈栋桥』在审批民用爆炸物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宁夏司法厅原厅长陈栋桥被提起公诉】潇湘晨报采访人员邬成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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