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网文至暗时刻——从法律角度来分析阅文新合同
阅文管理团队变动之后 , 新的合同条款引起了网文作者的极大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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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同争议最大的内容包括:(1) 生前+死后50年全部著作财产权归属平台;(2) 作者收益全部来自平台净收益分成 , 而平台有权免费发布作品;(3) 明确作者接受平台委托创作 , 同时明确不属于劳动关系 , 不受劳动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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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新合同对产业环境的影响 , 已经有了不少分析 。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讨论 , 如何看待阅文的新合同?作者又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不要签字 , 不要签字 , 不要签字
阅文新合同最大的变化 , 是作者将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授予平台的情况下 , 作者的收益完全与作品在平台产生的净收益绑定 。 与此同时 , 新合同允许平台免费向公众发布作品 。
在此之前 , 虽然合同条款看起来差不多 , 但由于阅文平台的付费阅读制度 , 单靠少量付费用户 , 腰部以下作者也能维持一定的收入 。 但如果阅文平台转为全免费 , 极端情况下 , 作者辛辛苦苦完成的作品可能只能转换为阅文平台的流量 , 而不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实际的经济收入 。
这样的合同条款当然霸道 , 但很遗憾 , 这样的约定本身很可能并不违法 。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 ,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 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 ”而《著作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 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 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 , 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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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法律规定 , 作者有权转让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 , 但报酬的具体数额 , 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 至于双方约定的报酬数额是不是过高或者过低 , 司法机关通常尊重双方合意 , 不进行干预 。
【法律@网文至暗时刻——从法律角度来分析阅文新合同】在阅文的新合同中 , 阅文并非无偿取得作者的著作财产权 , 而是通过分享净收益的方式支付报酬 。 尽管在阅文的实际操作中 , 报酬可能相当微薄甚至几近于零 , 但在形式上仍然满足了法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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