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法院」联名要求加薪却因违反“薪酬保密”被辞,法院:公司违法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联名要求加薪却因违反“薪酬保密”被辞 , 法院:公司违法
***讯(采访人员刘洋)员工联名要求加薪 , 却被单位以违反“薪酬保密”制度解约辞退 。 今日(4月30日) , 怀柔法院通报该起案例 。 法院认为 , 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 公司规章制度中载明的“薪酬保密”与法律规定精神相悖 , 最终判该公司支付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本文插图
怀柔法院通报上述案件 。 受访者供图
据某生物公司前员工刘某起诉称 , 2015年4月他进入该公司工作 , 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2019年5月 , 因不满工资水平 , 他和多名同事联名向生物公司提出加薪申请 。 2019年7月6日 , 生物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 工会同意该决定 。
公司称 , 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公司员工个人收入情况严禁互相打听、攀比 , 影响正常工作 , 如有违反者 , 公司一律予以除名 。 刘某以联名上书方式要求加薪 ,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 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 。
收到《解除通知》后 , 刘某将公司起诉至法院 ,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怀柔法院审理认为 , 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 公司规章制度中载明的“薪酬保密”与法律规定精神相悖 , 故该规章制度不合法 , 不能作为法院审理依据 。 最终 , 法院判决生物公司支付刘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怀柔法院表示 , 根据统计显示 , 2017年至2019年 , 该院审结涉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案件340件 。 其中30%的涉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案件集中于物流、销售、建筑类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
“认定违法解约最主要的原因是 , 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 。 ”怀柔区法院副院长崔建军表示 , 如用人单位常以“连续旷工”为由主张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 , 但却不能提供考勤记录、到岗通知等相应证据 , 法院认定构成违法解除 。 此外 ,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确定 , 规章制度未向劳动者公示 , 也是法院认定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的主要理由 。
***采访人员 刘洋
编辑 康佳
【「怀柔法院」联名要求加薪却因违反“薪酬保密”被辞,法院:公司违法】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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