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著作权案结了!开同名婚介所的金阿欢败给了华谊兄弟( 二 )


2019 年 4 月 30 日 , 法院就金阿欢等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 法院一审认定金阿欢侵犯了华谊兄弟的著作权 。 随即 , 金阿欢决定进行上诉 。
2019 年 12 月 23 日 , 此案二审开庭 。 2020 年 4 月 26 日 , 本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终审宣判 。 法院认定:根据冯小刚、石海英的声明 , 可以认为涉案美术作品为冯小刚、石海英创作 。 华谊兄弟通过与冯小刚、石海英的委托创作协议 , 取得非诚勿扰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 系非诚勿扰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 。
终审认定 , 金阿欢以商业目的使用非诚勿扰美术作品的行为 , 并非合法的商标性使用行为 , 侵害了华谊兄弟公司对涉案非诚勿扰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 综上所述 , 法院驳回了金阿欢的上诉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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