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饮后开车昏睡,辩称“心情不好停车后喝的”,看检察官如何戳穿谎言

27日 , 扬州市检察院发布一批危险驾驶案典型案例 。 一起醉驾案中 , 驾驶人喝下大量白酒后开车 , 停车后昏睡 。 被交警查获后 , 竟辩解称自己心情不好 , 停车后喝了酒 , 酒是车里的 。 通讯员 扬检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陈咏
豪饮后开车昏睡,辩称“心情不好停车后喝的”,看检察官如何戳穿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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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警方严查酒驾 。
司机路上昏睡群众报警 , 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醉驾值4倍多
2018年1月30日晚上 , 被告人盛某与其六位朋友晚餐期间大量饮酒 。 20时许 , 盛某驾车行驶至扬子江中路时停车 , 并昏睡过去 。 21时许 ,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接群众报警后 , 到场将其查获 。 经检测 , 盛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28.6mg/100ml , 是醉驾数值的4倍多!
案发后 , 盛某辩解称 , 事发当晚其参加饭局时虽然倒了一两左右白酒 , 但没有喝 , 晚餐结束后开车到了扬子江中路 , 停车后到后备箱翻找矿泉水 , 瞥见之前存放的白酒 , 因心情不佳 , 于是坐在路边喝了起来 , 共喝了八九两 , 并将空酒瓶丢弃在绿化带中 。 等到准备回车上休息时 , 昏睡过去 。 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未采信这一辩解 , 2018年4月9日 , 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盛某移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
【豪饮后开车昏睡,辩称“心情不好停车后喝的”,看检察官如何戳穿谎言】辩解“开车前喝得少 , 多数是停车后喝的” , 检方凭证据链坐实醉驾
检察机关讯问时 , 盛某改称 , 自己晚餐时喝了“白酒和矿泉水的混合物” , 酒精含量较少 。 饭后开车回单位 , 在半路停车再次喝白酒后昏睡过去 。 承认自己两次喝酒 , 但否认第二次喝酒后驾车 , 那么 , 第一次喝酒后驾车时体内酒精含量多少 , 成为盛某是否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关键 。 经询问证人、现场勘测、调取监控视频 , 检察机关查明 , 盛某当晚吃饭时喝了至少六两白酒 , 晚餐结束后驾车自行离开 。 司法鉴定专家出具咨询意见证实 , 80公斤男子 , 喝了四十度白酒六两后 , 酒精含量应该在214毫克/100毫升左右 。 据此 , 检察机关认为 , 盛某的行为属于醉驾 , 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 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
2018年11月13日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支持了开发区检察院的指控 , 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盛某拘役三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 一审法院判决后 , 盛某提出上诉 ,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
去年以来 , 扬州危险驾驶案件位居刑事案件数量首位
采访人员了解到 , 2017年以来 , 截至今年3月31日 , 扬州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3053件3058人 , 分别占全部刑事案件的21.03%、13.12% , 除1 件2人为超载型危险驾驶 , 其余均为醉驾型危险驾驶 。 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大 , 且呈递增态势 。 2019年以来均超过盗窃罪 , 位居刑事案件数量首位 。 犯罪主体以青年男性、个体和无业人员为主 。 醉驾的车辆类型 , 城区以汽车为主 , 乡村以二轮摩托车为主 。 同时 , 变型拖拉机、货车、特种作业车作为醉驾的车型 , 潜在危害较大 , 应引起重视 。
检察官提醒 , 除了要了解危险驾驶罪、区分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外 , 还要小心共同犯罪 。 明知他人饮酒并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 属于共同犯罪 。 提供车辆的人员虽然不直接驾驶车辆 , 但其作用无异于一般共同犯罪中提供犯罪工具的共犯 。 此外 , 要认清“机动车” , 摩托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特种作业车都属于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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