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职业病“黑名单”,工伤保险费率将上浮#上了职业病“黑名单”,工伤保险费率将上浮( 二 )


通知明确,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周期为1年 。在工伤保险支缴率考核期内,用人单位首次参保且实际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参加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 。用人单位非首次参保且实际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其实际缴费月份计算工伤保险支缴率,参加工伤保险费率浮动 。
谨防参保但不注重职业卫生防护
通知自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
“对入了职业病‘黑名单’的企业上浮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利于引导企业注重职业病卫生防护和职业病防治 。”长期关注职业病防治与保障的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铁流律师告诉采访人员 。
“工伤保险基金在收取和支付时,要考虑到一些员工出现工伤或患职业病,是否与企业控制成本而没有做好职业防护有关 。如果与企业自身有关,还一视同仁缴费的话,对于其他做好了防护保障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 。”从这个角度而言,管铁流认为,浮动费率有其正向意义 。
同时,工伤保险是统筹共济的社会保障制度 。管铁流指出,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伤事故导致伤残、患职业病时,无论其对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除非符合法定情形,均不影响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
他发现,有用人单位基于此,认为已经参缴了工伤保险,为节约成本,不重视职业卫生和防护,在防护工作上偷工减料,进而导致劳动者患上职业病,“事实上,用人单位是在将违法用工的风险转移到工伤保险基金上 。”
为此,管铁流建议,针对应当预防职业病危害但没有防治到位的情况,除了工伤保险待遇之外,用人单位还应承担基于侵权过错的赔偿责任 。(采访人员叶小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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