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牛者说」你的网上信息将可以成为呈堂证供!,请注意:5月1日起

最近 , 各大媒体发声呼吁广大网友 , 微信聊天记录别再随便删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推牛者说」你的网上信息将可以成为呈堂证供!,请注意:5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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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生效 。 这份规定详细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种类 , 下列电子数据均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推牛者说」你的网上信息将可以成为呈堂证供!,请注意:5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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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你在各大网站、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 。
如果你曾在微博上大放其词 , 如果你曾到处发表过虚假广告 , 小心点 , 也许某天官司就会找上你 。 同样的 , 你在网上被虚假营销 , 也要及时保存网站截图 , 以备不时之需 。
第二类、你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 翻译一下 , 除了短信和邮件 , 你的微信、qq、抖音、贴吧、头条以及支付宝上的聊天记录 , 包括群记录 , 都可以成为打官司的时候的证据 。 所以要妥善保存 , 必要时要提前做好电子备份 。
第三类、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 前面几个都清楚 , 请注意第五个登录日志 , 你登录大多数网站APP , 都会被记录下来 , 时间、地点、用了哪些功能、看了什么网页 , 这些会形成网站的日志 , 这个日志可以作为证据 。 当然这个日志不在你的手里 , 而是在网站的服务器里 。
【「推牛者说」你的网上信息将可以成为呈堂证供!,请注意:5月1日起】第四类、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 电子文件开始具有法律效力 , 所以请注意你的云存储器 , 和文档协作处理平台 。 再就是重要沟通中的录音、录像、照片 , 访问特殊网站的数字证书 , 都要妥善留好 , 这些文件都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
第五类、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 只要能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信息 , 都是有效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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