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搞急救培训有同学提出:法医有办法鉴定脊柱损伤后是不是是急救过程翻动造成决定性死亡吗

我觉得不能。这个只能是流程管理,应该上颈托,如果没上,不是你弄得也是你弄的。上了颈托,是你弄得也找不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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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首先明确该不该法医去鉴定。除非涉及刑事,否则公安法医是不会参与的。社会鉴定机构有可能会接受委托,但一般也是会请专家出具意见或者讨论后再出结论。不知道题主是哪里的,至少本省有个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之类的机构,直接找他们可能更有效。至于说一定要问法医是否有办法,我只能说我能想到最好的办法还是求助于专家了,毕竟法医不是万能的,不可能在医疗的各个领域都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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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搞急救培训有同学提出:法医有办法鉴定脊柱损伤后是不是是急救过程翻动造成决定性死亡吗】 组织急救普及是非常好的事情!法医有办法鉴定脊柱损伤后是否是急救过程翻动造成决定性死亡吗?这个问题回答:法医也不能确定。明白同学提问的意思,就是真的出现这样问题,本来参加急救是好事,万一被家属告了,怎么办?怎么自我保护?原则上正规操作,就不用担心。 这样的事情一旦出现,事故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参与,包括法医,都只能从致死原因,但是是否二次损伤不好判定。但是,一般原则是由被告方也就是参与急救的人举证说明不是二次损伤造成。那就是要力证,说明如何正规操作。但是,如果人家有证据违规操作有可能就会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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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个问题的提问者,也是第一次在上提问。我是江苏大学急救协会的副会长,现在还在上学。我们协会是全国第一支大学生急救社团,2008年曾受团中央的指派到四川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社团每学年都会招新,对新会员新同学以及与其他社团和学院合作进行急救的培训,培训的过程中也经常会被问到遇到XXXX情况怎么办,当下的社会形势也是使急救普及工作受到了阻碍,造成很多同学即使掌握了急救技能也不敢伸手去救,使伤员贻误了宝贵的抢救时机。我的提问主要是想降低他们的顾虑,在牢固的掌握技能的同时,遇到问题能发挥出来才完成了我们的初衷!现在的理念就是“三分提高,七分普及”,在最需要的时候能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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