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14,黑龙江实施超长隔离检测措施
4月23日下午 , 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新闻发布会召开 。 会上 , 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德喜强调 , 要完善跨区域疫情严防严控机制 , 科学转运隔离期满人员 。
【14+7+14,黑龙江实施超长隔离检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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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公路出口 , 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身份必问、健康码必扫、体温必测、口罩必戴”要求;外来人员到达目的地 , 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登记 , 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 , 严禁瞒报、迟报、谎报 , 鼓励居民主动监督报告 , 严格排查、不漏一人;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 , 落实社区网格员责任 , 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监测筛查等防疫措施 , 务必阻断区域间疫情传播通道 。
对绥芬河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区按照中风险区实施严格管理 , 细化精准管控单元到街道、社区 , 精准管控区内人员赋予“市内码”标识 , 严加管控 , 严防疫情扩散输出 。 持有“市内码”外来人员 , 应采取集中隔离14天并做2次核酸检测的措施 。
在牡丹江绥芬河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 , 本省入境人员由目的地地市专人专车“手递手”方式转送到目的地
;需转运外省的人员 , 依托联防联控机制 , 提前三天将相关信息推送给目的地指挥部 , 安排专用车厢、专用排位 , “手递手”交给其他省份接续管理 , 确保形成闭环 , 不出纰漏 。
隔离人员返回属地后 , 属地继续实施集中隔离7天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转为居家隔离观察14天 ,
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 , 落实包保责任制 , 做好健康状况监测和生活物资保障 。 居家隔离要做到“一人一户或一家” , 不具备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14天 , 由属地公安会同社区共同监管 , 确保居家隔离人员不离开住所 。 对擅自离开的 , 依法处理 。
截至4月23日 , 在绥芬河集中隔离的入境回国人员仅剩38人 。
据了解 , 23日 , 共有23名境外回国人员解除在绥芬河的集中隔离 , 带着相关手续 , 出宾馆、上接转车 , 完成了绥芬河与入境人员户籍所在地的“手递手”“点对点”移交和接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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