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万证券从业者!注意了,个人声誉将与薪酬挂钩,还影响升职跳槽!须建立发言人制度,有七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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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万证券从业者!注意了,个人声誉将与薪酬挂钩,还影响升职跳槽!须建立发言人制度,有七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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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对券商声誉风险能力的看重 , 必将有力推动全行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 不过现阶段 , 个别指标的实操性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


券商中国采访人员了解到 , 证券业协会日前向各券商下发了《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 , 明确加强行业声誉风险管理 , 要求各券商首席风险官牵头负责风险管理工作 , 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 协会将通过检查等方式对券商实施情况进行自律管理 。


值得一提的是 , 券商员工若因不当行为及道德缺失引发声誉风险 , 将被采取绩效薪酬追索、扣回以及其他内部问责 , 且券商须及时将员工的失信信息报送至协会诚信信息系统 , 还将影响员工今后的升职、跳槽等行为 。 这对于33万证券从业人员来说 , 影响颇大 。


有券商合规总监对采访人员表示 , 监管加强对券商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的考核 , 有助于行业实现良性发展 , 同时提高券商行业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 不过在实操层面 , 有券商表示当下面临一些难题 , 比如“重大声誉事件”在实操中该如何认定 , 后台管理部门难以对各业务风险进行“事前评估” , 需要券商成立一个专门的协调部门 , 难度较大 。


券商中国采访人员还了解到 , 去年六月份 , 证券业协会就向券商下发的《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能力专项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仍处于讨论阶段 , 该项指标纳入2020年分类评级的可能性很小 。


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的七大看点
早在2016年12月份 ,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中 , 就对证券公司开展声誉风险管理提出了基本要求;去年 , 协会向各券商下发了将声誉风险管理能力计入分类评级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而今再下发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 可见监管对券商建立声誉风险管理机制的重视 。


具体来看 , 该指引共分四章三十条 , 主要对声誉风险及声誉事件的定义、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原则、管理架构及职责、覆盖领域和管控流程、自律管理等进行明确 , 采访人员梳理出七大看点:


看点一:何为声誉风险事件?

既然要在全行业建立全面、可执行、前瞻性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 , 那么正本清源十分重要 。 据指引 , 声誉风险是指由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证券公司股东、员工、客户、第三方合作机构、监管机构、媒体及公众等对证券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 。
当公司出现对行业形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 就是声誉事件;当行业形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 造成证券行业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 , 引发系统性风险的事件 , 就是重大声誉事件 。
看点二:券商指定首席风险官牵头负责
指引明确 , 证券公司应指定首席风险官牵头负责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 并且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或团队牵头履行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
看点三:券商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可设多名) , 至少一名为高管

指引要求券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 明确有其代表公司统一对外进行信息发布和沟通 , 确保证券公司观点和立场的统一发布 。
新闻发言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媒介素质、专业素质 , 善于沟通、熟悉公司业务和经营管理全局、具备突发事件处置经验的人员担任 。 证券公司可设置多名新闻发言人 , 至少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证券公司应保障新闻发言人能够充分履职所必需的知情权及资源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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