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被人无故砍至重伤,现在凶手被鉴定成偏执性精神病,咋办

间歇性精神病是法律概念。简单来说,当病人精神完全正常,才有完全责任能力;而病人精神不完全正常,因此做出危害行为时,则是限制责任能力。因此不能将间歇性精神病人实施的任何犯罪定性为无责任能力人犯罪或限制责任能力犯罪,从而使其都不承担刑事责任或承担不完全的刑事责任,达到免于或者减轻刑罚的结果。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完全正常时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精神不完全正常时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间歇性精神病人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不一定会免除刑事责任。对于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与其在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时是否处于精神正常状态,必须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如果受害人家属怀疑鉴定机构做出虚假鉴定,可以向上一级鉴定机构要求重新鉴定。假设:1.此人无间歇性精神病,那么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有权追究鉴定机构提供虚假鉴定的责任。2.此人有间歇性精神病,但实施犯罪行为时未发作,则其应承担刑法规定的相应的刑事责任。3.此人有间歇性精神病,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病完全发作,则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可由政府介入,对其进行强制医疗。也可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民事责任。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如有错误,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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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刑事的神经病鉴定对有争议的必须是省级指定的医院,你这个小地方能控制省级医院不大可能最可能的就是在吓唬你,别怕本地律师找不了就找外地的 一定要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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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咨询这种事情应该怎样维权。另,附上《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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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精神病那就向法院要求强制隔离治疗,关上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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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自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和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外,精神病人在发病时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儿第182条规定,过去不知道有精神病的成年人,精神病突友时致人损害的,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如过去有精神病,其突然发病致人损害的3按照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关于精神病的鉴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呻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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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你有钱还斗不过他没钱的,宝马案教他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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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地方关系硬的话你是基本难赢的,一直打到上面他们伸手不到的地方,可能还有点机会,不过耗时耗力,旷日持久,法庭和律师也不是好想于的,这点要有心理准备。ps:别看这些法官和律师网上一个个正义又专业,你可以现实中打打交道看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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