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上海出台新《条例》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着力打造张江品牌

市政府新闻办4月21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 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清介绍了《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的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
《条例》在定位上 , 是本市科创中心建设的“基本法”、保障法和促进法 , 共9章59条 , 从法律层面确定了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基本框架 , 为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 , 加快形成制度保障体系 , 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
吴清在会上介绍 , 《条例》着力将“最宽松的创新环境、最普惠公平的扶持政策、最有力的保障措施”的理念体现在制度设计中 , 体现鲜明的改革和创新导向 , 以“创新主体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承载区建设、创新环境建设”为逻辑主线 , 充分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 , 有效发挥政府在协调创新活动、整合创新资源、衔接创新环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 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与动力 。
《条例》在诸多方面率先立法 , 有不少亮点和创新点 。 最突出的体现为 , 注重创新策源能力的提升、注重激励人才的创新活力、注重创新主体的培育、注重营造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 , 及注重创新载体的建设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条例》注重在投入方式、布局方式、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创新 , 如在投入方式上 , 除了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基础研究以外 , 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基础研究投入;在激励人才方面 , 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 体现创新贡献的价值导向 , 科研人员的收入应当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对于人才的收入分配 , 率先在立法中明确将竞争性财政项目的劳务费和绩效支出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等不纳入科研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 。
“建立健全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匹配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流动机制 , 为各类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创新创业的条件和平台 , 营造近悦远来、人尽其才的发展环境 。 ”吴清表示 。
值得关注的是 , 此次科创中心建设“基本法“ , 还将通过在创新市场培育、社会环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做加法 , 在行政审批等方面做减法 , 为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动力 。
如首次以立法形式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 , 可以直接申请登记并适当放宽国有资产份额的比例要求 , 并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与科研事业单位同等待遇;为科研事业单位放权松绑 , 扩大选人用人、编制使用、职称评审、机构设置、科研立项、成果处置等方面的自主权 。
吴清表示 , 科创中心建设涉及科技、金融、财政等众多领域 , 在纵深推进过程中 , 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日益凸显 , 制定本《条例》 , 将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转化为制度安排 , 破解制约创新的制度瓶颈 , 有利于通过制度创新推动科技创新 , 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 。
打造张江品牌 , 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极
市科委主任张全在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时表示 , 将完善科创中心建设空间布局 , 建设创新要素集聚、综合服务功能完善、适宜创新创业、各具特色的科创中心承载区;着力打造张江品牌 , 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极 。
会上同时透露 , 通过聚焦张江 , 加快张江科学城建设 , 引领带动若干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 , 并发挥重要承载区、自贸试验区以及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区域的综合政策优势,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全城全域创新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条例》第四章明确了聚焦张江 , 打造上海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载体和引领性力量 。
对此 , 上海科创办执行副主任、浦东新区区委常委彭崧在会上表示 , 条例中的聚焦张江实际上涉及到“三个张江” , 即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张江科学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 对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全局而言 , “三个张江”是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主阵地、主战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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