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珠光控股(01176)拟15亿元出售广州御宏投资股份,变现项目投资

智通财经APP讯 , 珠光控股(01176)公布 , 于2020年4月22日 , 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裕德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卖方、该公司、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天腾、目标公司广州御宏投资有限公司与买方广州博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订立合作开发协议 。
据此 , 根据及视乎合作开发协议的条款及条件 , 买方有条件同意按代价人民币15亿元购买目标公司中的100%股权及按待售贷款于完成时的面值购买待售贷款(于2019年12月31日约为人民币18.18亿元) 。
于本公告日期 , 待售股权(其于本公告日期尚未缴足)相当于目标公司所有股权 , 由卖方持有90%及由广州融晟持有10%,而目标公司的溢利则由卖方分占73.8%、由东进公司分占18%及由广州融晟分占8.2% 。
据了解 ,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商务服务业 。 项目公司广州宏祥房地产有限公司由御祥投资全资拥有 , 御祥投资则由十五个经济合作社拥有 , 而该等经济合作社的重组乃由火村经济联合社进行 。 于本公告日期 , 目标公司并无持有项目公司的任何股权 。
然而 , 根据“就该项目订立的主要协议”一段由火村经济联合社与该公司订立的协议及所涉各方订立的补充协议 , 订约方已同意待重建区项下发展的物业完成初步注册后 , 项目公司的股权将分批转让予目标公司 。 合作开发协议的条款亦订明 , 于完成后及于需交付予该土地的塬居民及火村经济联合社之所有重建区项下已发展物业之初步注册完成后六个月内 , 项目公司须由目标公司全资拥有 。
董事预期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直接应占的开支后将约为人民币31.64亿元 , 董事认为出售事项可让该集团于适当时候变现其于该项目的投资 。
【『智通财经』珠光控股(01176)拟15亿元出售广州御宏投资股份,变现项目投资】此外 , 根据共同开发协议 , 买方须于完成时以该公司为受益方承担未偿发展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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