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为何失效了十诫废除了么

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现代基督徒不守十戒的第四条的原因,不是因为律法之约被废除了,而是因为他们本就在“神与被他带领出埃及的以色列人所立之约”上是局外人。需要注意的是,十戒仅是律法的一小部分,律法中还有其他的许多其他的律例典章。然而,加上这些其他的律例典章,仍不是律法的全貌。要知道,以色列人说的律法,指的是摩西写的五本书,而非仅仅是包括十戒在内的律例典章。在摩西五经中,神与很多人立了很多约,其中有一个非常容易被忽略的约,却是与每一个人类都息息相关的,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说他在这个约上是局外人。这就是亚当夏娃不惜违背第一个约而争取来的“分辨善恶树的果实”。它通过羞耻心的方式而使人知善恶,这就是每个人心中的律法,良心的律。“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罗马书 2:14-15 和合本)若没有这个律法之约在,那么神审判任何人都是不合理的,是不教而诛。若没有这个律法之约在,那么没有律法的人行任何事都不违法、不是罪,也就没有死亡。那么,基督徒不守安息日,违背这个约了么?没有违背。他们仅是没有守另一个本就与他们无关的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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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新约中的“诫命”一词并非专指“十诫”,如提摩太前书6章14节中的“命令”、彼得后书2章21节中的“圣命”、约翰一书3章23~24节中的“命令”、提摩太前书1章5节中的“命令”,都与在别处翻成“诫命”的为同一个词(commandment),并且明显地没有一处是指着旧约的十条诫命(英文单词相同),所以“诫命”一词在新约中最合理的解释就是:神给新约之下他儿女所定的有别于旧约诫命的一切新旨意、新命令,而绝非律法派所指的旧约十诫,根据哥林多后书3章、罗马书7章及其它多处有关新约信徒与旧约律法关系的教导,属于旧约律法的十诫作为命令已经不再适用于新约之下的信徒;藉着基督的受死,新约信徒向着旧约的律法和诫命已经死了、已经脱离了律法而永远不在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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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来到守安息日上千年的法利赛人面前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才是安息日的主。使徒保罗说:我们如果靠守律法称义,那耶稣就徒然死了。律法被废除了吗?耶稣说:就是天地都废去了这律法的一个字都不能废去。我们需要守律法吗?对于相信了耶稣的人,他的生命已经得蒙应许,可以进入那永不朽坏的帐幕,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神面前,为要得恩典,蒙恩惠。我们的肉体已经完全败坏,完全靠着恩典,才能在世上存活。我们的目光应当定睛于每日的心意更新,我们的行为如果不是发自内心,就没有丝毫意义。那些企图依靠外面的律法束缚你里面的生命的人,要谨慎。如果是初信的,要在行为上注意,不要让他跌倒,温柔的劝他。如果是借此想让基督徒跌倒的,要求神坚定自己:我们已经在耶稣里,他比那律法更大,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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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旧约失效了》(乔.克鲁斯 牧师) 为何旧约失效了 前些日子,在一场布道会结束时,我下了讲台,快步走向前门,想要去和大家打招呼。忽然,三个年轻人拦住了我的去路。他们中间的一个人和我说话时嗓门相当大。他说,“乔弟兄,你今天晚上宣讲第七日的安息日,把我们又带回到了旧约之下,我们对你讲的内容很失望。你难道不知道我们现在生活在新约之下,应该遵守星期日、而不是安息日吗?” 那个年轻人的质疑代表了今天许许多多基督徒的心声,他们打心眼儿里相信,由十诫构成的旧约在基督钉十字架时就消失了,因此不再适用于今天靠恩得救的基督徒。这是正确的前提吗?如果是,那我们真的需要弄清楚这个原则,好避免极度律法主义的陷阱。另一方面,如果十诫仍旧有效,那么,贬损这些伟大的道德律例,哪怕只是其中的一条,也是最最不幸的错误。 没有人能够否认旧约圣经中有一些将十诫指作盟约的陈述;然而,我们在这里要表明的是,十条诫命并非是被废除的旧约。 但是,在深入查考这个倍受关注的题目之前,我们需要定义,究竟什么是真正的“约”。约有许多种,形式也各不相同,但最基本的,“约”是指甲乙双方基于互相的承诺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历代以来,上帝一直是以约为基础与祂的子民交往。上帝是讲道理的上帝,他对我们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以赛亚书1:18) 有的时候,上帝与个人达成协定,比如摩西、亚伯拉罕和大卫;而有时则与以色列通国立约。但是,最伟大、最重要的约却是早在这个世界存在以前就立下的。那是圣父与圣子之间,为可能出现的罪而立定的约。耶稣在万古以先就将自己献上,作为“从创世以来……被杀的羔羊。”(启示录书13:8)倘若亚当和夏娃选择了犯罪,那么祂将甘愿成为代死的牺牲,去拯救人类。 这一永约的内容从未被更改或替代。尽管在历史的长河中立定了许多其它的契约,但是,因信得救的简明条款却永远有效,这约乃是为全人类所预备的。 然而,引起最多误解的约,被希伯来书的作者称为“旧的约”。作者还提到,新约要远胜于旧约。以下是他描述两约的话:“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祂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所以主指责祂的百姓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希伯来书8:6-13) 这段描述使我们对旧约的命运,再没有什么疑惑。它被弃置一旁,被“有更美的应许”的新约所取代。很自然地,我们非常有兴趣知道所有关于新约的事,这新约中上帝要将律法放在我们里面、写在我们心上。但我们也需要了解那归于无有的旧约的性质。许多教会教导旧约就是十诫律法。人们夸耀自己已经从律法之下被拯救出来,并且宣称自己已从旧约时代的束缚行为之约,步入了新约时代的荣耀自由之约。
旧约不是十诫
这是圣经上的观点吗?了解旧约不是什么,和了解它是什么一样重要。现在让我们来看三条肯定的证据,即:归于无有的旧约不是十诫。之后,我们要对比经文、以经解经,来认定旧约究竟是什么。 首先,我们注意到,旧约中的应许是不完美的。而新约则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 (希伯来书8:6)那么,请告诉我,谁能从十诫中找出一点不完美的应许呢?决不可能。相反,保罗宣称,它们是非常美善的。“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以弗所书6:1-3) 单这段陈述就足以表明,希伯来书的作者并不是在控诉道德律法的应许中有任何不完美之处。那么旧约,不论它是什么,但决不是指十诫。 有关旧约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它是有缺点的。圣经上说,“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希伯来书8:7)请问:有谁曾在上帝的手笔中找到过错误或瑕疵呢?作诗的人宣称,“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诗篇19:7)保罗写到,“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马书7:12) 这听起来像是不完美、不完全吗?没有律法可以同时既完全又有瑕疵。越来越明显,旧约不可能是十诫。 最后一点,当然,关于旧约,我们读到的最难以理解的一点就是,它被废除了!“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希伯来书8:13)现在我们要提出一个严肃的问题,应该能使所有关于这件事的疑惑烟消云散。问题就是:伟大的十诫道德律法废除了吗?任何读过新约圣经的人必定回答,当然没有!关于律法,保罗明确表示,律法不仅没有被废除,他还断言了恰恰相反的事实。他问道,“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是圣经本身自相矛盾吗?一样事物能够同时既渐消失又被坚固吗?关于律法,同一位作者会前后两舌吗?可以肯定的是,保罗并没有说,旧约就是律法。把罗马书3章31节中的“律法”换成“旧约”,看看结果是什么:“这样,我们因信废了旧约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旧约。” 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不是吗?旧约已经不存在了,就不能再这样谈坚固。很显然,我们看到,已经终止的约不可能是十诫。
旧约是什么?
知道了旧约并非十诫之后,现在我们准备着手从圣经中具体确认旧约指的到底是什么。要这样做,必须回到圣经的出埃及记。许多人没有看出,西奈山涉及到的其实不止一个约。上帝呼召摩西上山,是在祂赐下律法并在祂和祂百姓之间提议立约之前:“摩西到上帝那里,耶和华从山上呼唤他说:‘你要这样告诉雅各家,晓谕以色列人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出埃及记19:3-6) 请注意上帝是如何要摩西向百姓提出祂的建议的。这里包括了一个正规契约的全部要素。条件和应许两厢立定。以色列人若接受上帝的提议,这约就此建立。那以色列人是如何回应这一神圣建议的呢?“摩西去召了民间的长老来,将耶和华所吩咐他的话都在他们面前陈明。百姓都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埃及记19:7,8) 只要这答复一送达上帝那里,旧约的基础就奠定了。但在这约正式实施之前,必须在其上盖一个封印或加以认可使其生效。这仪式性的侍奉包含将一头公牛的血撒在百姓身上,出埃及记24章4至8节如此描述说:“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清早起来,在山下筑一座坛,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十二根柱子,又打发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向耶和华献平安祭。摩西将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撒在坛上;又将约书念给百姓听。他们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摩西将血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 我们再次看到,这约不是律法本身,而是“这一切话”的凭据。十诫是这协定的基础。百姓答应要遵守律法,反过来,上帝应许要赐福他们。整个过程中的致命缺陷就在于以色列人答应约定的方式。他们并没有提出,自己不能完全顺从上帝的所有要求;也没有表示自己需要神圣的帮助。而是坚持说,“我们能行。”他们的话充满了自信。“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 他们能保证信守自己的允诺吗?尽管反复保证了,但很不幸,在摩西还没有带着石版下山之前他们就违背了自己的诺言。看到旧约中之应许的不足了吗? 希伯来书的涵义开始向我们展明。希伯来书中说上帝“指责祂的百姓,”(希伯来书8:8)祂说,“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第9节)在双方的约定中,过错完全在人这一方。因此,可以清楚看明,为何保罗在希伯来书第8章中论到旧约时写下了这样的话。这旧约的确产生了束缚,它被证实是有瑕疵的,它的应许也不完全,并归于无有,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百姓没有遵守约定中他们应尽的义务。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为何必须要有一个更美的应许。 为什么新约的应许会更美呢?因为新约是上帝立定的,人们遵守新约也是单靠上帝的力量才能确保成功。“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我要作他们的上帝……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纪念他的罪愆。”(希伯来书8:10-12) 新约如何生效呢?和旧约正式生效的方式一样——要靠流血。但不是再流公牛的血,上帝无罪的儿子要洒下宝血:“但愿赐平安的上帝,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祂的旨意;又藉着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行祂所喜悦的事。”(希伯来书13:20,21) 这与以色列人在西奈山凭着血气所作的无力的保证是何等的不同啊!不再是百姓的“我们都必遵行,”上帝新约的应许是要“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在你们心里行(直译为作工)。”它不再凭人的努力,那不是你在行,而是上帝“在你们心里作工。”那么,这种能力如何“凭永约之血”有效呢?就凭耶稣在十字架上所作的。
新约基于转变 这使我们看到了实施新约的核心所在。顺从之所以变得可能,是因为上帝的律法写在了人的心上。通过属灵的重生,人的心思意念转变了。基督切实地进入了信祂之人的生命中,将自己的能力给予他们,使他们能够顺从。最软弱的人类藉着与神圣的性情有份,便开始过耶稣基督那样的生活,彰显祂的胜利,并将肉体钉在十字架上。 保罗用以下的话描述了这种交换。“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马书8:3,4) “义”这个字的希腊文是“dikaima”,意思是——律法“公正的要求”。换句话说,正是因为耶稣在肉身无罪的生活,律法的要求才能成就在我们里面。祂以与我们相同的身体战胜了罪恶,因此才能将祂的胜利分赐给我们。如果我们同意,耶稣就能在我们属世的身体上活出祂圣洁的、脱离罪恶的生活。对于所有相信上帝、将自己托付给上帝的孩子来说,这就是新约的应许。并且这是唯一能达到律法要求的方式:“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荣耀的盼望。”(歌罗西书1:27)“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加拉太书2:20) 要知道,写在我们心上的新约的律法和刻在石版上的律法是完全相同的,这一点至关重要。那些伟大的属灵原则反映了上帝的品格,构成了祂政权的基础。区别不在于律法本身,而在于律法写在了何处。写在石头上,它只能定罪并致死亡,“原来体贴肉体的……不服上帝的律法。”(罗马书8:7)但这同一律法,被我们接进心中,经基督改变人心的恩典圣化,就成了一种喜乐。蒙爱的约翰宣称,“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翰一书5:3)对于那些被上帝圣灵充满的儿女,这律法非但不是难守的,而且他们可以欢喜快乐地顺从这律法。诗人写到,“我的上帝啊,我乐意照祢的旨意行;祢的律法在我心里。”(诗篇40:8) 耶稣被钉之后,新约并无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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