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将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

今年1月30日 , 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公告 , 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 。16日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新公告称 , 将于4月20日有序恢复法院相关审判工作 。
公告称 , 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证据交换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 ,因疫情防控暂缓的开庭、调查、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有序恢复 。
【[]4月20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将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4月20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将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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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开放后的场所安全 , 武汉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彻底消杀 熊温芃 摄
同时 , 为减少人员聚集 , 降低感染风险 , 市中院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武汉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蓝字进入)进行网上诉讼活动 。不便于开展网上诉讼活动的 , 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 法院将及时予以处理 。
市中院提醒: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确需来法院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 , 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 , 全程佩戴口罩 , 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和健康码 , 接受体温检测 , 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进入诉讼服务中心、证据交换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时 , 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 , 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未佩戴口罩 , 所持健康码为“红码”“黄码” , 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 或拒不配合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人员 , 一律不得进入 。如需咨询相关法律事宜 , 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 市中院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 。(长江日报-长江网采访人员万勤 通讯员王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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