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露』起诉前董事长索赔1.08亿!南北“露露”商标之争再燃战火


『露露』起诉前董事长索赔1.08亿!南北“露露”商标之争再燃战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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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露露”商标之争的背后 , 是露露这一品牌形象老化、经营一路下滑的现实 。 老品牌如何适应新形势 , 是承德露露面临的比商标之争更重要的考验 。
综合编辑 | 武昭含
头图来源 | IC photo
露露的商标大战再次升级 。
4月7日 , 承德露露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 , 公司在承德市中院起诉前任董事长王宝林、前任董事兼总经理王秋敏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被受理 。
起诉内容主要围绕被告二人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 , 以上市公司名义 , 秘密与关联企业露露集团(后更名为‘霖霖集团’)、汕头市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下称‘汕头露露’)及香港飞达企业公司(下称‘香港飞达’)签订的《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 。
因交易合同所涉及的商标权及销售市场划分 , 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广大投资人利益 , 承德露露请求法院确认上述行为“构成公司董事实施的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 , 并要求二被告赔偿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 。
王宝林和王秋敏正是承德露露的原董事长和原总经理 。 其中 , 王宝林于1997年至2010年任职 , 是承德露露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 王秋敏则于1997年至2014年在承德露露担任总经理 , 2014年8月至2016年担任承德露露的副董事长 。
对于承德露露的指控 , 王宝林、王秋敏二人发表书面声明称 , “万万没想到 , 在退休多年后 , 被自己一手创立的企业如此对待!”针对具体诉讼内容 , 二人表示上市公司应该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法律 , 公开客观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 而不是毫无根据的污名化指责 , “相信法律最终会还我们一个清白” 。
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 , 从2015年7月至2019年8月 , 承德露露先后多次就商标侵权、专利许可使用权、合同纠纷等 , 于承德、北京、汕头三地状告汕头露露 , 但大多以败诉告终 。
承德露露屡败屡战 , 商标战甚至被列为2020年的经营目标之一 。 在其2019年的财报里 , 2020年的经营目标第七条赫然写着:“持续推进公司与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关于商标等系列案件的诉讼进展 , 争取早日解决商标等侵权问题 。 ”
旷日持久的纠纷背后 , 是承德露露长期以来增长乏力的压力 。
南北“露露”商标大战
南北露露的商标大战 , 要从承德露露的创立说起 。
承德露露脱胎于上世纪50年代创立的国企——承德市食品厂 , 最开始主做罐头食品 , 后来在市场经济浪潮下进行转型 , 于是就有了露露集团 。
1996年 , 为了开拓南方市场 , 露露集团和香港飞达企业公司合资成立汕头露露 , 也称为南方露露 。 露露集团投资340万元 , 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51% 。
1997年 , 露露集团改制将承德露露打包上市后 , 汕头露露的控股权也由露露集团转至承德露露手中 。
但承德露露上市后不久 , 汕头露露就发生了巨额亏损 , 为保证上市公司业绩 , 2001年 , 汕头露露被剥离出了上市公司体系 , 并独家授予其承德露露的利乐包杏仁露加工业务 。
2003年后 , 鲁冠球所率领的万向系在几年的时间内陆续向承德露露增资 , 最终万向三农以42.55%的比例 , 成为了承德露露的第一大股东 。 但在万向系的操盘之下 , 承德露露并没有止住颓势 , 反而在养元等企业的进攻下 , 市场份额进一步萎缩 。
而两份于2015年被发现的《备忘录》 , 则又成为了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之后几年诉讼的导火索 。 根据这两份分别签署于2001年和2002年的《备忘录》 , 露露集团、承德露露、汕头露露、香港飞达公司就汕头露露对“露露”相关的商标、专利和字号的使用、产品和销售市场划分以及使用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约定 , 其中汕头露露继续有偿使用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 , 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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