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重启准入条件!证监会放大招,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新规来了
中国基金报采访人员 王元也
4月17日 , 为规范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 , 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 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 , 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证监会指出 , 投资咨询业务是基础性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 , 在消除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促进中介机构专业化分工、加强投资者教育等方面 , 有积极作用 。 同时 , 由于市场快速发展和内外部环境变化 , 投资咨询业务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 , 如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违规行为多发频发 , “庄托”、“黑嘴”乃至“传销式”展业等问题十分突出 , 合规内控体系不健全 , 未能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 以及市场进出机制不畅等 , 因此有必要根据行业发展情况 , 制定统一的部门规章 , 对投资咨询业务进行全面规范 , 以保障行业长期规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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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办法》 , 在大幅提高准入门槛的基础上 , 重启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的准入 , 鼓励支持治理规范、适应监管、资本实力强的机构合法持牌经营 , 与此同时 , 整合更新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规则 , 对出借转让牌照、股份代持、违规承诺收益、误导性宣传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明确禁止 。 有业内人士指出 , 《管理办法》打通了多个监管文件下有关“投资顾问”的定义 , 可能会对近期爆火的直播路演产生一定的影响 。
究竟《管理办法》都说了什么?基金君整理了十大要点 ,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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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启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的准入 需满足净资产不低于1亿等七大条件
上述《管理办法》的起草遵循了几大原则 , 其中之一就是“进出有序” , 在大幅提高准入门槛的基础上 , 重启了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的准入 。
申请从事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 , 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外 ,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
(二)股权结构清晰 , 权属明确 , 法人治理结构良好;
(三)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四)具有与所从事的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信息技术系统和业务设施 , 以及健全高效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制度;
【『证券时报』重启准入条件!证监会放大招,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新规来了】(五)最近3年或者自成立以来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 , 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六)最近3年或者自成立以来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
2、强化股东资质 需满足四大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 , 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的股东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 应当核心主业突出 , 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本补充能力 , 最近3年或者自成立以来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 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 除满足本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外 , 还应当最近3年连续盈利 , 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
(三)股东为自然人的 , 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在金融行业从业10年以上且担任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 , 或者在证券投资、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且业绩良好 , 从业期间未被金融监管部门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 通过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取得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5%以下股份的股东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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