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扶优限劣”升级、监管行为约束加码保险代理人新规二度征求意见( 二 )


王向楠分析 , 这一举动主要是为了提升此类保险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 。 平均而言 , 满足更高资本准入要求的经营者的其他素养也更高 , 或者说 , 更有长期经营规划的股东才更会去筹集资金 。 不过 , 此举动虽对该行业有一定积极效果 , 但也会减少保险代理服务的供给 。
对此 , 马潇则表示 , 现在区域性代理生存情况不佳 , 且无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 存在大量僵尸机构 , 不少区域代理牌照等待出售 , 因此设立区域性代理的需求不强 , 关键是看后续的规则如何处理存量的注册资本较低的区域性代理机构 , 很多区域代理注册资本仅300-400万 。
准入门槛拟提升的同时 , 市场人士更为关注的是二次修订版本拟取消许可证3年有效期的设置 。
此前 , 按照现有规定 ,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银行除外)许可证有效期均为3年 。 对于这一调整 , 银保监会表示 , 针对保险中介机构普遍小散杂乱、内控薄弱的特点 , 设置许可证有效期 , 对机构进行定期体检 , 是一种有力的制度安排 , 对提升机构内控管理 , 加强依法合规经营 , 加大市场退出力度 , 提供有效监管抓手发挥了巨大作用 。 此次取消许可证有效期设置 , 将激发企业活力 , 支持优质公司加快发展 , 同时 , 保险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 , 加大对扰乱市场的劣质公司的检查和处罚力度 , 实现扶优限劣 。
对此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也表示 , “放管服”是大势所趋 , 接下来监管或面临一些挑战 。 监管效率方面的提升是比较重要的 , 市场行为监管是一个方面 , 对中介机构的治理以及对其违规行为的发现并加大惩戒力度 , 从而形成威慑等这些都是接下来监管可以考虑的方面 。
监管主体责任再明确 新要求助力依法监管
除去对市场主体的多方规定外 , 二次修订版还拟新增两处对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主体责任方面的新要求 。
如要求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 , 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 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的 , 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
同时 , 对于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违反规定批准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违反规定核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违反规定干预保险代理市场佣金水平的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 , 二次修订版还增加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
对此 ,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 新增对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要求 , 规范履职行为 , 明确监管责任 , 避免监管任性 , 是依法监管的重要体现 。
同时 ,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副主任宋占军也表示 , 此举细化了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检查程序和监管责任 , 体现了银保监会成立以来 , 我国银行保险监管体系日益成熟和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监管的总体思路 。 在当前保险代理机构乃至保险中介机构牌照“一照难求”的背景下 , 从严监管有助于守住保险代理机构市场准入的门槛 , 避免出现俘获监管的问题 。 同时 , 一方面有助于现有保险代理机构的规范发展 , 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构建专业公开的监管机构和被监管机构关系 。
对此 , 朱俊生也分析道 , 监管要依法监管 , 好的监管能够维持秩序 , 提升市场效率 。 相反 , 滥用权力 , 一些行为不受约束 , 就会干扰市场 , 对市场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 未来除去银保监方面的一些监管外 , 行业的自律也是非常重要的 , 行业自律往往能为市场带来更大的活力 。
【『北京商报』“扶优限劣”升级、监管行为约束加码保险代理人新规二度征求意见】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孟凡霞 实习生 马佳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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