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起@4月20日起 江苏开始集中整治长江内河船舶污染物排放

采访人员从江苏交通部门了解到 , 江苏今年将加快完善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的配建 , 确保9月底前所有码头按要求完成环保设施全部建设任务 。
年底前本省籍400总吨以下货船全部完成生活污水防污改造 , 按照每50公里配备1艘流动船或者1个固定接收点的标准 , 加快辖区船舶污染物公共接收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 实现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 “应收尽收” 。
【4月20日起@4月20日起 江苏开始集中整治长江内河船舶污染物排放】从4月20日起 , 江苏将对长江江苏段航行的内河船舶污染物排放开展集中整治 , 如果船舶没有按照规定配齐防污设施或者收集送交船舶污染物 , 将严格采取禁止或限制航行、不予通过船闸、港口不予装卸作业等措施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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