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声读物#“荔枝FM”擅播《平凡的世界》,一审法院判赔50余万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荔枝FM”擅播《平凡的世界》 , 一审法院判赔50余万
***讯(采访人员 王巍)认为未经许可 , 将路遥创作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制作成有声读物在“荔枝FM”平台上传播 , 路遥之女路茗茗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 , 将“荔枝FM”的运营者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 昨天(4月15日) , 北京市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 , 要求“荔枝FM”赔偿路茗茗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余万元 。
#有声读物#“荔枝FM”擅播《平凡的世界》,一审法院判赔50余万
本文插图
【#有声读物#“荔枝FM”擅播《平凡的世界》,一审法院判赔50余万】

宣判现场 。 法院供图
荔枝FM播放《平凡的世界》 , 一审被判侵权
原告路茗茗诉称 , 当代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平凡的世界》于1991年获中国第三届茅盾文学奖 。 1992年路遥去世后 , 女儿路茗茗依法继承了路遥全部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
路茗茗发现 , 在荔支公司经营的“荔枝FM”平台上 , 存在未经许可制作的涉案图书电子版有声读物(下称涉案图书有声读物) 。 荔支公司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并获得了极高的点播量 , 侵害了路茗茗对涉案图书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
被告荔支公司辩称 , 荔支公司提供的仅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 并没有改变平台上的节目 , 不知道用户上传的内容存在侵权;且涉案图书出版时间久远 , “荔枝FM”平台受众范围均为90后年轻群体 , 影响力有限 , 给路茗茗造成的损失较少 , 认为其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荔支公司虽抗辩称 , 涉案有声读物系其主播用户“平凡的世界小说”上传 , 但根据相关证据 , 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上述观点
据此 , 法院认定荔支公司通过“荔枝FM”在线提供涉案图书有声读物 , 使相关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作品 , 侵害了路茗茗对涉案图书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 路茗茗要求荔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的诉讼请求 , 于法有据 。
法院最终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独创性程度、文学价值、知名度、荔支公司侵权行为的侵权恶意程度 , 以及涉案作品有声读物播放量等因素 , 对路茗茗的全部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 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余万元 。
宣判后 , 被告荔支公司当庭表示 , 将提起上诉 。
#有声读物#“荔枝FM”擅播《平凡的世界》,一审法院判赔5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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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 。 法院供图
解读:综合文学价值等因素 , 判决最高限额赔偿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 ,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的不断发展 , 有声读物作为一种以音频形式存在和传播的书籍内容模式 , 有着其独特的优势 , 但也因作品数字化传播引发了相关的著作权侵权问题 。
因有声阅读产业链涉及内容生产方、音频制作方及网络运营平台等多个主体 , 所涉及的版权问题也更复杂 。
对于音频制作方而言 , 将文字作品制作成有声读物 , 须获得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 如未经许可录制并上传播送他人作品 , 将存在侵害文字作品著作权的风险 。
对于网络运营平台而言 , 在避免使用侵权作品的同时还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 否则亦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本案中 , 法院最终综合考量涉案图书的知名度及文学价值、侵权行为性质、侵权行为的范围、被告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 , 按照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进行判赔 , 体现了对原创作品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与重视 , 亦对有声读物产业的合法规范经营 , 及充分发挥司法助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作用进行了有益探索 。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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