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定了!中学4月20日起,小学4月26日起,大学5月6日起

云南省春季开学时间确定啦!
4月14日
云南省教育厅发布了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
明确开学时间
云南省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定了!中学4月20日起,小学4月26日起,大学5月6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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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 云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根据教育部关于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有关要求 , 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 ,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 , 全省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普通中学非毕业年级、小学开学时间确定 。
各级学校开学时间
普通中学、中职学校
4月20日
各州、市政府要逐一评估区域内普通中学、中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 。 达到开学要求的学校 , 4月20日起可以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 , 暂缓开学 。
小学
四/五/六年级:4月26日
一/二/三年级:5月6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逐一评估区域内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 。 达到开学要求的学校 , 4月26日起小学四、五、六年级可以开学 , 5月6日起小学一、二、三年级可以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 , 暂缓开学 。
高等学校
毕业年级:5月6日
非毕业年级:5月11日
高等学校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 , 以校为主研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 , “一校一策”制定开学方案 , 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 达到开学要求的 , 5月6日起毕业年级可以开学 , 5月11日起非毕业年级可以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 , 暂缓开学 。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要指定疫情报告人
根据《通知》 , 省教育厅要求 , 各州、市、县、区政府要按照“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 , 既要落实好开学责任 , 也要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 。 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
做好开学报到工作 。 要明确告知家长如实报告学生健康、旅居情况和健康风险等级判定的责任义务 。 认真做好门岗查验、体温检测、师生健康筛查等工作 。 高风险和中风险人员、学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
上好开学第一课 。 开学第一天 , 各地各校要组织师生上好《新冠肺炎及其自我防护》第一课 , 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 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口罩 。
从严抓实校园防控 。 各地要建立以家长、学校、疾控(卫生院)、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校园防控网络 , 学校要指定疫情报告人 , 与疾控、医院24小时畅通联系 。 要合理安排师生教学生活活动 , 采取有效措施 , 防止人员聚集 。 要划定应急处置隔离区域 。
要做到早发现 。 学生要主动报告 , 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要注意发现有发热和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要做到早隔离 。 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要迅速将有症状的学生送往隔离区 , 由专人看护 。 学生和看护人要立即戴好口罩;要做到早报告 。 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要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 学校疫情报告人要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或医院 , 及时通知监护人 , 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后续工作 。 学校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和监护人做好诊断、治疗及学生管理等有关工作 。
外籍教师和留学生暂不返校
《通知》还要求 , 加强边境地区学校疫情防控 ,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 招收外籍学生的边境地区学校根据境内外疫情及防控情况 , 制定开学“一校一案”“一生一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 边境县、市、区政府要逐一严格评估“一校一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 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 达到开学要求的学校 , 可以按照各学段开学时间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学校 , 暂缓开学 。
对开学后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 , 各地各校要做好补课计划 , 采用适当的在线教育方式 , 协助学生同步参与学习 , 并做好心理疏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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