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将受罚 民政部养老新规修订草案昨起公开征求意见



「北青网」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将受罚 民政部养老新规修订草案昨起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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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4月14日全文公布 , 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加大了事后惩戒力度 , 完善了养老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方式 , 将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等行为增加为应当予以处罚的情形 。
与现行《办法》相比 ,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7章50条 , 新增17条 , 修改30条,对养老机构的备案管理、服务规范、运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 在备案管理方面 , 征求意见稿予以专章规定 , 细化了养老机构设立登记的相关内容 , 明确了养老机构的备案时间、备案机关 , 规定了养老机构备案材料、办理流程及备案事项变更等内容 , 对备案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提出了要求 。
服务规范方面 , 征求意见稿坚持问题导向 , 对现行《办法》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 增加了协助探望服务和延伸社区服务的内容 。 征求意见稿规定 ,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提供便利 。 家庭成员较长时间未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的 , 养老机构可以为老年人联系家庭成员提供帮助 。 征求意见稿还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 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服务 。
运营管理方面 , 征求意见稿更加重视养老机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对现行《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细化补充 。 征求意见稿规定 ,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老年人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 此外 , 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食堂等公共活动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 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个月 。
据了解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 , 事中有效的监督检查变得尤为紧要 ,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监督检查部分进行了较大幅度地修改完善 。 强调了“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方式 , 规定了养老机构监督检查重点 , 要求民政部门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机构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 并增加了信用监管措施 。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加大了事后惩戒力度 , 增加了警告的处罚方式 , 完善了养老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方式 , 将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增加为应当予以处罚的情形 , 构成犯罪的 ,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北青网」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将受罚 民政部养老新规修订草案昨起公开征求意见】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蒋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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