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低保金发到手只剩3万元,微腐败要“无微不治”

近日 , 广东、江西、安徽、新疆、甘肃等地相继查处通报一批“微腐败”典型案例 , 如 ,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某村连续4年全村平分低保金共35.5万余元 , 先后两届村干部“坐享其成” , 导致真正发到123户低保户手中的总共只有3万元 。 广东省揭阳市3个村的村干部在危房改造、五保供养金申领发放等方面违规收费、骗取补助资金 。 各地集中整治“微腐败”、持续规范“微权力” , 是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工作部署的实际行动 。
【35万低保金发到手只剩3万元,微腐败要“无微不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 看似微不足道 , 却损害百姓切身利益 , 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挥霍着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 与那些金额巨大的案例相比 , 农村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 , 也更为反感、痛恨 , 其恶劣影响和危害程度不亚于一些大案要案 。 能不能消除“微腐败” , 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 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维护 , 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覆盖“最后一公里” 。 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微腐败”的整治力度 , 持续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从近年来查处通报的“微腐败”案例中可以看出 , 涉案人员级别不高、权力不大 , 寻租空间却不小 。 他们中有的麻木不仁、吃拿卡要 , 有的雁过拔毛、假公济私 , 有的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 有的甚至巧取豪夺、涉黑涉恶 。 究其原因 , 多是因为“微权力”失控所致 , 加之部分基层村干部纪法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缺乏党性锻炼 , 以及权力配置不合理 ,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不严谨 , 使得“微腐败”有机可乘 。 此外 , 面对不起眼的“微腐败” , 有些上级领导干部不以为意 , 以为简单批评教育就可以 , 不必较真碰硬“大动干戈” , 导致心存侥幸者无所顾忌 。
“微腐败”虽“微” , 却要“无微不治” 。 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 基层是最后的“一公里” , 也是最关键的“一公里” ,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 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 。 要始终将严把“入口关”放在首位 , 从严提名、选任村(社区)干部 ,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 , 坚决把品行不端、动机不纯的人拒之门外 , 保持队伍的纯洁 。 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力度 , 注重选用思想素质优、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的大学毕业生、优秀村干部、返乡农民工担任专职村党支部书记 , 建立廉洁、高效、稳定的村干部队伍 。
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 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 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 , 抓好基层有关事项监督的再监督 ,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 通过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 推动基层党委(党组)积极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 建立健全乡镇纪委片区协作机制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机制 , 紧紧扭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线索不放 , 对“微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 , 及时通报曝光 , 形成震慑 。 深入开展廉洁教育 , 运用好“身边事”警示教育基层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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