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然回首都是爱』农发种业去年种子业务收入仅为化肥业务收入的15.9%( 二 )


(1)补充披露并说明近三年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主要项目 , 并说明判断的主要依据;(2)说明资产减值损失各年度差异较大、2019年大幅降低的合理性 , 是否存在通过资产减值损失调节利润的情况;(3)结合行业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产品销售情况 , 说明资产减值损失发生情况是否符合行业经营趋势 。
6.关于应收账款 。 年报披露 , 截至报告期期末 , 公司应收账款以及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2.26亿元和0.57亿元 , 同比分别增长48.18%以及296.22% , 公司解释称主要原因是种子赊销增加 , 公司本期仅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99万元 。 此外 , 按期末余额前五名归集的欠款方合计欠款1.34亿元 , 账龄均在3年以上 , 公司已经对其计提减值准备1.29亿元 。 请公司:
(1)按照主要业务类别(如农作物种业、化肥贸易等) , 补充列示最近三年应收账款所对应的业务类别情况;(2)结合公司信用销售政策及种子销售业务变化情况 ,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增长的主要原因 , 是否存在放宽赊销条件等情形;(3)结合应收账款对象经营情况、偿还能力 , 说明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项目以及前五大欠款方借款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主要原因;(4)结合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 说明对上述大额到期未偿还应收账款是否采取了及时有效的催款措施;(5)结合公司内部决策审批机制 , 说明公司信用销售管理机制是否有效 , 赊销前是否充分考虑购买方偿还能力 。 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
7.关于预付款项 。 年报披露 , 公司2019年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3.87亿元 , 较去年同期小幅上涨 , 其中期末余额前五名对象预付款合计达到1.38亿元 , 包括ACRONSWITZERLANDAG以及KOCHAGRONOMSERVICES , LLC等境外公司同样属于2018年预付款前五名对象 。 请公司:
(1)结合行业整体情况 , 说明上述预付款对应业务模式、预付结算周期 , 以及使用预付款结算商业合理性 , 以及预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方;(2)上述预付款对象基本信息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情况;(3)补充披露公司最近五年是否存在预付款无法收回或账期较长的情况 , 并说明原因 。
8.关于其他应收款 。 年报披露 , 公司2019年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59亿元 , 坏账准备5933万元 。 其中 , 业绩承诺补偿款期初及期末账面余额分别为1.28亿元以及5369万元 , 往来款期末余额为9986万元 。 请公司: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业绩承诺补偿款的收回情况 , 包括涉及事项、约定偿还时间、收回时间、收回金额、最新进展 , 以及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按照金额大小 , 补充披露往来款前五名业务发生类型、账龄时间以及对方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3)就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 , 结合目前债务人履约能力、信用资信以及担保措施情况 , 说明目前对其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是否审慎、准确 。 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
三、关于其他重要事项
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 年报披露 , 关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 由于第一大股东中垦公司与上海中金同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纠纷 , 中垦公司持有的2146.99万股农发种业股票以及部分现金被法院冻结 。 但根据公司前期于2018年9月25日以及2019年5月17日等披露的公告显示 , 中垦公司与其他公司存在购销货款纠纷 , 公司截至2019年5月17日累计被冻结股份1.19亿股 , 占比47.64% 。 请公司:
(1)核实并列示控股股东中垦公司涉及的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 , 如有涉及对控股股东及相关负责人诚信状况有影响的 , 请予以说明;(2)补充披露中垦公司股份被冻结涉及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3)补充说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上述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 报告期内是否通过临时公告及时进行披露 。
10.关于现金流量 。 年报披露 , 2019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亿元 , 比上年减少4.34亿元 , 公司解释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保本型理财支出增加 。 同时公司披露银行理财报告期发生额为2.65亿元 , 未到期余额0元 。 请公司:
(1)补充披露截至目前以及截至报告期期末委托理财余额情况 , 包括金额及发生时间;(2)说明上述委托理财情况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并提供依据;(3)结合委托理财期末未到期余额为0的情况 , 说明产生大额投资活动现金流流出的合理性 , 两者是否存在矛盾 。 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
11.关于报告分部 。 年报显示 , 公司未披露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及相关原因 。 请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要求 , 披露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分部会计政策、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 , 以及分部财务信息合计金额与对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调节过程 。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 , 应说明原因 。
针对前述问题 , 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 , 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 , 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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