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强调不得制造虚假收视收听率,广电总局发布规定

#财联社#强调不得制造虚假收视收听率,广电总局发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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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强调不得制造虚假收视收听率,广电总局发布规定】财联社4月13日报道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13日发布《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 , 其中强调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大数据统计信息系统 , 统筹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 , 对数据的采集、发布进行监督 。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 , 不得制造虚假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 。 出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 , 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 , 分管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 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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