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原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王宝柱被开除党籍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 , 经吉林省委批准 , 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原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 吉林省人大原常委王宝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经查 , 王宝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 ,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 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 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调整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 , 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 , 在购买住房中侵占国家利益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涉嫌受贿犯罪 。
王宝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理想信念丧失 , 宗旨意识淡漠 ,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贪欲膨胀 , 滥权妄为 , 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甘于被“围猎” , 与私营企业主相互勾结 , 大搞权钱交易 , 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 , 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 , 性质恶劣 , 情节严重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 , 决定给予王宝柱开除党籍处分 , 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王宝柱简历
王宝柱 , 男 , 汉族 , 1955年5月出生 , 吉林长春人 , 1973年2月参加工作 , 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在职研究生学历 。
1991年8月 , 任吉林省南湖宾馆总经理;
【吉林省原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王宝柱被开除党籍】1995年8月 , 任吉林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
1998年11月 , 任吉林省政协副秘书长(兼)、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2000年9月 , 任吉林省政协副秘书长(兼)、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
2001年6月 , 任吉林省政协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
2002年1月 , 任吉林省政协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副书记 ,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
2004年4月 , 任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08年2月 , 任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 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兼);
2009年3月 , 任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年12月 , 任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2015年2月 , 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8年2月 , 退休 。
(吉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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