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天津市公安局开展“雷霆四号”专项行动 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中新网天津4月13日电 (采访人员 张道正)天津市公安局13日发布“关于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称 , 公安机关决定 , 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 , 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主要内容的“雷霆四号”专项行动 。
针对冒充“公检法”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 公安机关提示:1.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2.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传真、QQ等形式办案;3.公检法等部门之间不会相互转接电话;4.公安机关异地办案需通报属地公安机关配合 , 不会通过电话直接开展案件调查;5.公安机关不会要求公民进行个人信息或资产认证;6.公安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 , 更不会让公民进行转账汇款 。
通告称 , 凡是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银行卡、身份证或贩卖电话卡 , 用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 均属违法犯罪行为 , 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在此 , 公安机关正告正在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人员 , 早日投案自首 , 争取宽大处理!
公安机关提醒 , 请广大市民遇到来历不明的电话、手机短信、聊天信息、网络链接 , 不要轻信、及时挂断、不点链接、不予回复 。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要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第三方支付信息、银行账户信息 , 不经确认不向他人账号进行转账 。坚决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 。
【「机关」天津市公安局开展“雷霆四号”专项行动 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天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 全市公安机关将集中优势警力、加大打击力度 , 集中破获一批犯罪案件 , 集中摧毁一批境内外犯罪窝点 , 集中抓获一批犯罪分子 , 坚决实现“发案少、破案多、群众损失小” ,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