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某明」为什么财新关于鲍某明的报道,让人心生反感( 二 )
被提什么”生命之光、灵魂之火“ , 那是《洛丽塔》里的 , 是文艺作品 。
文艺作品是无法拿来类比现实的 。
总之这个案子中 。
如果女孩不愿意 , 是强奸 。
就算女孩在他的诱导下愿意 , 那也是诱奸 。
无论如何都不会是女孩做错了 。
无论如何鲍某明都不无辜 。
别说他别无选择 。
他本可以拒绝 。
2 , 女孩为什么要说那些亲昵的话?
很多人觉得 , 女孩都说那些亲昵的话了 , 代表女孩爱上鲍某明了 , 所以鲍某明是没有错的 。
但我想反问一句 。
一个女孩子 , 14岁跟一个40多岁的男人发生关系 , 然后一起生活了3年多 , 中间没说过那些好话的可能性有多大?
后来不剧烈反抗 ,就代表开始时的行为是正当的吗?
或者退一万步说 , 就算女孩愿意 , 你一个四十多岁的大人真的就能和一个14岁的女孩发生关系吗?
真的可以类比的 , 是台湾的林奕含事件 , 因为她是把自己13岁时亲身经历的性侵事件 , 写成了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
热爱文学的少女 , 却遭到老师李国华的侵犯 。 当她因此陷入震惊、痛苦和不解时 , 李国华又用文学安抚思琪 , 并使她相信 , 这就是老师对她的爱 。 思琪面对老师的侵犯与凌虐 , 能够说服自己活下去的理由 , 是把这种罪行理解为“爱” 。
她写道:
“会说服自己爱上施暴者 , 这样就不会觉得自己太脏 , 就不会那么痛苦”
但我们都知道 , 这其实不是爱 。
房思琪在逐渐成长的过程中 , 也明白 , 这并不是爱 。
所以她痛苦 , 她纠结 。 她在”爱李国华“和”恨李国华“之间反复挣扎 。 最后还是因为无法承受而发疯了 。
如果你们觉得房思琪的心态 , 终究离我们太远 , 那微博上这位网友的现身说法应该更能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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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让女孩痛苦的畸形关系 , 是爱吗?
不是 。
那既然房思琪的心理我们能明白 , 微博网友的心理我们也能明白 , 怎么放到了兰儿(或者说李星星)身上 , 就不明白了呢?
少女的敏感、多疑、纠结 , 对世界的恐慌 , 以及所谓的“缺爱” , 被一个没有良心的成年人利用 , 最后伤害到了少女 。
而少女在痛苦中开始了纠结 , 于是一会想把鲍某明抓起来 , 一会又不想鲍某明收到伤害 。
这不是和财新采访的状况很像吗?
本文插图
这显然比“sugar daddy”论来得合理得多 。 因为如果她真如财新作者所写 , 是想找个sugar daddy , 根本不会报警 , 也不会弄得人尽皆知 。
然而这种更合理的可能性 , 却没有被阴阳怪气的人考虑到 , 他们觉得兰儿就是坏人 , 和有钱人在一起就是图有钱人的钱财 。 一开口就是“sugar daddy” , 一开口就是“二奶转正” , 是不是欠缺考虑了呢?
事实上 , 出现这种喜怒无常的状态 , 恰恰是心理出现问题的表现——况且鉴定也显示 , 兰儿已经是重度抑郁症 , 而且伴有PTSD 。
这明明是受害者的苦难 。
是值得我们细心呵护、值得同情的创伤啊!
结果现在却成了某些人指责受害者的武器 。
立场怎么可以偏至此?
怎么可以残忍至此?
3 , 这样 , 是不是太不平等了?
我承认 , 无论我之前写的还是南风窗之前写的 , 也都带立场 , 也都偏向受害者那一方 。
有人在问 , 这是不是太不平等了?
我建议你们在这样问之前 , 不要忽略女孩和鲍某明接触的时候才13岁 , 第一次和他发生关系的时候才14岁 。
不要忽略 , 女孩没怎么上过学 , 而鲍某明是知名律师 , 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大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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