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军队人员参加社会团体政策问答( 四 )


军队人员参加免于登记的省级社会团体、在免于登记的省级社会团体兼任职务、作为代表出席免于登记的省级社会团体代表大会 , 按照军队人员参加社会团体的权限审批 。
15、军队人员能否接受社会团体表彰?
答:军队人员除因本人本职工作成果外 , 一般不得接受社会团体表彰 。军队人员接受的全国性社会团体表彰项目 , 应当属于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科技表彰项目 。需要在全军遴选推荐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团体评选表彰的 , 由与该社会团体业务密切相关的军委机关负责相关工作的业务部门归口办理 , 报所在军委机关部门审批 。大单位、军委机关部门遴选本单位推荐对象时 , 由机关负责相关工作的业务部门会同负责组织工作的业务部门联合办理 , 报所在大单位、军委机关部门审批 。
军队人员原则上不得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地方性社会团体的表彰;因工作特殊需要 , 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表彰的 , 由中央军委审批;接受地方性社会团体表彰的 , 由所在大单位、军委机关部门审批 。
已参加社会团体的军队人员 , 可以参加该社会团体以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为对象的内部考核评比 。参加内部考核评比获奖后 , 军队人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 。
16、军队人员能否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
答:军队人员非因工作特殊需要并且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 , 不得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确需参加的 , 按照参加社会团体的程序办理 。其中 , 驻香港、澳门等地区军队人员和驻国外军队人员由中央军委审批 , 其他人员由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 。
未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军队人员 , 非因工作特殊需要并且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 , 不得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确需参加的 , 按照参加社会团体活动的程序办理 。其中 , 驻香港、澳门部队主要领导由中央军委审批 , 其他军队人员由所在大单位、军委机关部门审批 。
17、军队人员参加非社会团体性质学术组织应当如何呈报审批?
答:“学术组织”与“社会团体”是两个概念 , 有交叉、但也有区别 , 不能简单把参加学术组织等同于参加社会团体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军队社会团体管理工作规定》等规定 , 学术组织大致分两类情况:在民政部门登记的 , 属于学术类社会团体;不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的 , 属于非社会团体性质的学术组织 。军队人员参加学术类社会团体 , 应执行《军队社会团体管理工作规定》;参加非社会团体性质的学术组织 , 不属于社会团体管理工作范畴 , 有关工作由各级机关负责相关工作的业务部门归口承办 。
【[军队]军队人员参加社会团体政策问答】18、军队免职人员参加社会团体、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是怎样规范的?
答:军队免职人员参加社会团体、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 , 任满平时任职最高年限或者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免职的 , 按照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情形免职的 , 按照军队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
19、已移交地方的军队退休人员参加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活动 , 是否由军队负责审批?
答:已移交地方的军队退休人员参加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活动 , 军队不再负责审批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活动的管理和审批 , 按照安置地国家机关同职级退休干部相关规定执行;无军籍退休职员干部按照安置地事业单位同职级退休干部相关规定执行 。军队退役人员不得以军人身份参加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活动 。
20、如何查询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社会团体名单、社会团体管理政策法规?
答:为推动全国社会组织基本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建设开通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计算机用户可通过互联网搜索进入该平台 , 手机用户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进入该平台 , 查询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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