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上“河南交警”微信公号即可投诉交通违规执法

「交通」上“河南交警”微信公号即可投诉交通违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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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警
本报讯(记者李凤虎)4月9日 ,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 , 即日起 ,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开展为期3个月的违规扣车扣证专项治理行动 , 旨在进一步提升全省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 ,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违规扣留车辆及证件、违规收取停车费等突出问题 。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 ,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着力清理一批涉案车辆、证件管理不规范问题 , 整改一批违法扣车扣证、超期扣车扣证 , 违法收缴、扣押物品 , 涉案车辆、证件不按规定移交问题 , 不断提升河南交警执法公信力 。 广大驾驶员可关注“河南交警”微信公号 , 在“群众投诉”栏目反映遇到的违规扣车扣证和违规收取停车费等相关问题 。
交警依法扣留驾驶证的5种情形: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机动车行驶时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
交警依法扣留车辆的10种情形: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 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
公安机关依法扣留车辆产生的费用 , 具体由谁来承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 , 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
【「交通」上“河南交警”微信公号即可投诉交通违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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