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东省公安厅:在粤外国人必须接受新冠肺炎调查检验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广东省新闻办今天(12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 , 介绍广东省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情况 。 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日华在发布会上介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 疫情防控期间 , 在粤外国人 , 必须接受新冠肺炎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 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杨日华:外国人拒不配合新冠肺炎调查 , 拒不配合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隔离治疗措施 , 或者阻碍执行职务的 , 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 , 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 此外 ,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 对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外国人 , 公安机关还可对其违法行为做出宣布证件作废 , 注销或收缴证件 , 限期出境 , 驱逐出境等决定 。 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杨日华指出 , 法律面前 , 人人平等 , 希望所有在粤外国人 ,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 积极配合防疫工作 , 维护好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邱利 HN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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