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零时起,这类人经珠澳口岸入境,有这种情况,实施14天隔离!

最新通告!
这类人经珠澳口岸入境 ,
如有这种情况 ,
将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加强经珠澳口岸入境特定人员
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 今年3月27日开始对所有经广东口岸入境人员(含港澳台地区 , 含中转旅客)实行核酸检测全覆盖 , 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 对经珠澳口岸入境且14天内无外国和香港、台湾地区旅居史 , 无发热、乏力、干咳、咽痛等症状 , 保障澳门正常生产生活的特定人员(以下简称特定人员) , 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须进行核酸检测 , 并对其严格加强全流程健康管理 , 确保闭环运作 。 根据中央、省有关名单管理、社区管理、闭环管理的政策要求 , 为了加强对名单中特定人员入境后的健康管理 , 防止出现未按规定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在珠住址、联系方式等) , 以及未按要求及时纳入社区管理和闭环管理等问题 , 堵塞特定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漏洞 , 经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相关方面沟通协商 , 在保障珠澳两地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 , 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 , 现就特定人员有关健康管理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特定人员入境时须持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或珠海市相关部门出具的核酸检测采样证明。
二、特定人员入境时须进行《健康申明卡》电子申报。
三、持珠海市公安局签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的特定人员入境前应主动扫“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 ;入境时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在珠住址、联系方式等) ;入境后3小时及出境前1小时内 , 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 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 。
四、特定人员入境后应始终保持通讯畅通, 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
五、对于拒不配合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的特定人员 , 入境后将对其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六、本通告自2020年4月12日0时起生效 。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12日零时起,这类人经珠澳口岸入境,有这种情况,实施14天隔离!】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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