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到底应不应该写女方的名字

父母出资买的房产, 作为子女, 没有立场要求写上配偶的名字。 如果怕对方不满, 直接写父母名字不就得了。 如果是自己买的, 纯看个人意愿吧。 刚生育的女人, 处于人生中最无助的时候。 熬过孕期和生产, 夫家仍然拿自己当外人, 一点经济保障都没有, 很难不心寒啊。 其实房产可以不单纯些名字, 可以按百分比写的, 感觉这样比较折中。
■网友的回复
首先,离婚单纯是两个人的意愿,没有该离或者不该离的道理,而是你想离还是你不想离的选择。说白了,就是个人情感问题了。所以,房产证写不写女方名字与女方是否决定离婚两者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写不写女方名字对女方造成的心理影响是怎样的。无论别人用道德或者法律怎么去评价,说到底都是女方个人心里的问题。法律不仅仅保护个人财产的权益,更保护个人意志的自由。所以,房子不写女方合法,女方因此要离婚,法律也支持,两者之间并没有矛盾。---------------------------------------------------------------------------------------------------------------------------再补充下。从心里上来说,既然结婚了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或许可以觉得和对方父母不是一家人,但是和配偶肯定是一家人了吧。作为一家人获得的馈赠,怎么可以没有自己的份?就好比,别的企业送给你们单位大礼,数量多按理每人一份,但唯独你没有,你会怎么想?会不会就此丧失为公司卖命的动力?或者干脆辞职?然而这种想法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觉得,既然礼多固然每人一份,怎么能没有自己的。有的人觉得,既然送礼的人也没说给谁,老板怎么分就怎么分。就好比,题主和题主父母的想法不一样,其他人的想法也不一样。所谓道德,要看到时间、地域的局限性,不同时候不同地方都会有所差异,所以作为中国这个大家庭才更需要法律来统一全国人民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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