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百事通」男子醉酒摔倒身亡!融安法院判决,这些同桌喝酒的人赔偿!( 二 )


判决认为:第二场聚餐酒友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
第二拨与李某聚餐喝酒的吴 , 胡2名酒友则明知李某已经饮酒 , 不但不提醒、劝阻 , 反而邀请其继续喝酒 。 胡某独自先回家 , 对李某放任不管 , 没有尽到一定的监护义务 , 存在一定过错 。 受害人李某醉酒后说回家 , 吴某虽然通知李某妻子来接人 , 尽到了一定义务 , 但是 , 在李某的妻子不来接人 , 自己又无法照顾和护送的情况下 , 仍然让李某独自回家 , 最终导致李某下楼时摔倒致死的严重后果 , 也存在一定过错 。 因吴、胡2名酒友的行为已经构成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 应当对受害人李某的死亡后果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 。
综合上述事实 , 法院酌情确定吴、胡2人共同承担5%的赔偿责任 , 共计赔偿经济损失35736.23元 , 其余责任由受害人李某自负 。
柳州百事通综合编辑
素材来源:融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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