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远程开庭审理聋哑人盗窃案 即墨法院聘请手语老师当翻译

半岛采访人员 王洪智 通讯员 宫成群
4月8日下午,即墨法院在远程开庭审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件时,依法为其聘请手语老师出庭远程作翻译,让被告人“听见”庭审,“听见”公平的声音,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 。
被告人殷某某连续盗窃作案多起 。2019年10月12日1时许,殷某某到即墨某电脑店处,用石头砸碎某电脑店的门玻璃,盗窃笔记本电脑两台,价值人民币2800元 。2019年11月17日1时许,殷某某打砸汽车车窗玻璃,盗窃一轿车内现金人民币200元及茶具一套 。2020年1月4日3时许,殷某某再次打砸车窗玻璃,盗窃一面包车内茶叶三袋,价值人民币500元 。殷某某于2020年1月7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
[盗窃案]远程开庭审理聋哑人盗窃案 即墨法院聘请手语老师当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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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远程开庭审理聋哑人盗窃案 即墨法院聘请手语老师当翻译】即墨法院在给被告人殷某某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得知其系聋哑人,有残疾证书,在聋哑学校上过学,懂手语 。为保障其依法行使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开庭审理时,审判长王毅法官专门聘请即墨区特殊教育中心的手语教师为殷某某担任翻译 。面对互联网智慧庭审系统,被告人用手语比划回答,“隔空”表达自己的供述和辩护意见 。通过翻译人员手语交流的方式,架起了合议庭与被告人交流的桥梁,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存在的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为公正裁判提供庭审依据 。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
即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综合考虑其系聋哑人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以及退赔被害人损失、认罪认罚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殷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盗窃案]远程开庭审理聋哑人盗窃案 即墨法院聘请手语老师当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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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殷某某虽是聋哑人,但聋哑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的人,他们并未丧失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虽然在生理上存在部分缺陷,值得同情,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聋哑人触犯法律,同样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半岛网编辑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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