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共享电动车偷回家也藏不住呀,这不,偷共享电动车被判拘役两个月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钊 通讯员 程云霞 赵子锐
近日 , 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盗窃案 , 最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去年6月14日 , 被告人李某驾驶一辆老年代步车到遂平县城 , 在某公交站牌附近发现一辆黄色松果牌共享电动车 , 李某用老年代步车将该电动车盗走 , 拉回家中 。
当日 , 李某在家中被抓获 , 经遂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 , 被盗松果电动车价值2716元 。
【「法制」共享电动车偷回家也藏不住呀 , 这不 , 偷共享电动车被判拘役两个月】经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
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系坦白 , 依法可从轻处罚 , 李某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可从宽处罚 , 李某系初犯、偶犯 , 退还被害人财物 , 可酌情从轻处罚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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