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天骄花园杀人案罪犯李鹏飞被执行死刑

4月9日 , 曾经轰动一时的天骄花园杀人案终于尘埃落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 ,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李鹏飞依法执行死刑 。
呼和浩特天骄花园杀人案罪犯李鹏飞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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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至2019年 , 北方新报连续刊发
《天骄花园小区发生命案:确认3人死亡 嫌疑人供述杀死5人》
《天骄花园杀人案追踪:检察机关介入 李某某作案事实初步查证》
《呼和浩特天骄花园命案追踪:5人被杀 , 疑因经济纠纷反目》
《呼和浩特“12.17”故意杀人案嫌疑人李鹏飞被批准逮捕》
《“天骄花园杀人案”凶手李鹏飞受审》
《死刑!呼和浩特“天骄花园杀人案”宣判 李鹏飞表示不上诉》
《天骄花园杀人案凶手李鹏飞其人》等多篇报道 , 对李鹏飞连杀5人的事情进行了连续报道 。 (点击标题可查看原报道)
据了解 , 李鹏飞和被害人潘高图、刘继广是呼和浩特市碧绿清源水业有限公司合伙人 , 因经营中出现矛盾 , 产生了杀人泄愤的想法 。 2018年12月16日 , 李鹏飞在水业公司将刘继广杀害 , 从其身上拿走手机一部 。 当晚又来到刘继广家 , 持刀逼迫其妻子张素梅交出银行卡并说出密码 , 将10706.32元转到自己银行卡上 , 随后将张素梅杀害 。 次日 , 李鹏飞又前往玉泉区天骄花园小区潘高图所在居民楼 , 在电梯内持刀将潘高图的妻子和年仅12岁的女儿杀害后 , 拿到钥匙进入家中将潘高图杀害 , 随后驾车逃离现场 。 案发24小时后 , 李鹏飞被警方逮捕 。
【呼和浩特天骄花园杀人案罪犯李鹏飞被执行死刑】2019年4月16日 ,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鹏飞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 被告人李鹏飞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盗窃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 , 罪犯李鹏飞因合伙经营纠纷 , 蓄意行凶 , 报复泄愤 , 连杀5人 , 入户采用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财物 , 杀人后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 , 犯罪手段特别残忍 , 情节特别恶劣 , 后果特别严重 , 社会危害极大 , 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执行命令对罪犯李鹏飞执行死刑 。
内容来源: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采访人员 张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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