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声]在京剧组复工防控指引:拍摄人员50人以下的可申请复工( 二 )


(六)摄制人员进入拍摄区域 , 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 体温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片场;除正在录制中的演员外 , 其他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 所有工作人员交接、操控录制设备时应当使用一次性医用检查手套;除化妆师、服装师外 , 其他工作人员均应与梳妆者、试装者保持1.5米以上的工作间距 。
(七)剧组室外或室内拍摄人员50人以下(包括主创人员、工作人员) , 可向当地主管防控部门提出本市复工开工拍摄申请 。
(八)剧组聚集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 , 在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得在本市组织拍摄活动 , 具体开工开拍的时间由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公布 。 特殊情况可向拍摄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明确时间、地点、人数、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 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开拍 。
(九)剧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 应主动向单位、社区和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及时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 患者和陪同人员均应佩戴口罩 , 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就医途中或就诊时与其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 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后 , 剧组应立即停止拍摄工作 , 配合防疫部门做好隔离工作 , 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拍摄场地全面进行消毒 , 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工作 。
三、严格做好场地防控工作
(十)剧组复工开机经备案同意后 , 应固定剧组所在场地 , 按照剧组工种不同划分为办公场地和拍摄场地 , 杜绝与拍摄无关的人员随意进入拍摄场地;指定专人对剧组固定场所内所有人员、设备、车辆进行登记 , 加强往返于拍摄场地和办公场地人员、设备、车辆的管控 , 务必形成信息闭环;每天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状况的普查登记 , 以及设备、车辆的清点消毒 , 严禁与剧组无关人员、车辆、设备进入剧组 。
(十一)拍摄现场人员应当保持1.5米以上安全工作间距 , 现场除主要参与拍摄人员(演员、导演、灯光、摄像等)以外 , 服装、化妆、道具、舞美、置景等人员采取错峰进场 , 不同工种科学搭配选择不同时段进行工作;充分利用场地闲置区域 , 分散安置剧组候录人员 , 切实消除人员聚集隐患 , 确保人员、场地绝对安全 。
(十二)剧组办公场所、拍摄地应配备洗手液或相关消毒物品 , 每日应对摄制现场、办公场地、设施设备等进行整体消毒 , 消毒方式选用要符合现场环境消防要求 。
(十三)所有人员、车辆、设备必须事先办理出入证 , 从指定出入口和通道进出工作现场 , 分别设置单一出入口 , 实行人车分行 。
(十四)摄制现场实行“北京健康宝”、“疫情防控行程卡”数据核验、绿码通行 。 进入摄制区域人员必须与报备名单的身份证一致 , 且全程佩戴防护口罩 , 并接受现场体温检测 , 进行人员信息登记 ,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片场 。
(十五)加强人员、设备进出片场的信息核准工作 。 剧组人员及设备进入片场前 , 应在规定区域入口处进行规范检查 , 人员体温正常、设备消毒后方可进入 。 要尽量减少非剧组人员进入 , 确因工作需要的 , 应检测体温 , 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 , 符合要求方可进入片场 。
(十六)剧组应根据首都之窗公布的本市具有“点对点”配送能力的食材供应配送企业 , 蔬菜直通车企业名单 , 做好用餐选择工作;所有用餐人员应当在指定地点、区域错峰分散就餐 , 就餐方式应当采用分餐制 , 人员间隔应保持在1.5米以上;就餐地点须提供自来水源和洗手液、肥皂、纸巾等消毒清洁物料 。
本指引由市广播电视局制定并解释 , 由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 ,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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