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检察」蚌埠:用木凳打伤头 寻衅滋事 判刑



【「蚌埠检察」蚌埠:用木凳打伤头 寻衅滋事 判刑】「蚌埠检察」蚌埠:用木凳打伤头 寻衅滋事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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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法院网讯 五河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 , 两名在收取物业费过程中打人者 , 分别被判处1年及1年以上有期徒刑 。
2017年1月的一天中午 , 小学毕业的贾小荣、闫大作随他人征收物业费 , 与女业主发生口角 。 他们与同伙(另案处理)一道 , 用木头板凳将男业主的弟弟头部打伤 。 经司法鉴定:受害人头部损伤构成轻微伤 。
2019年9月 , 俩人分别被外地公安民警在超市、医院门诊处抓获归案 。
法院审理认为 , 两名被告人与同伙随意殴打他人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 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 , 属坦白;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 是从犯;被告人闫大作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 ,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是累犯等情况 , 综合量刑 , 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贾小荣犯寻衅滋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闫大作犯寻衅滋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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