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醉驾顶包危害严重 专家建议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制裁此类行为( 二 )


对此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坚卫对《法制日报》采访人员称 , 对醉驾的危险驾驶行为冒名顶替 , 严重侵犯公共安全 , 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 还妨害国家的司法秩序 , 须依法予以严惩 。
顶包案例不断攀升
以包庇罪刑事处罚
2011年5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 , 其中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 , 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 情节恶劣的 , 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处拘役 , 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 ,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2014年开始 , 中国裁判文书网开始公布顶包者受刑事处罚案例 。
2014年8月10日 , 陕西省泾阳县居民王某酒后驾驶轿车 , 在马路上将骑自行车的苏某撞伤后驾车逃逸 。王某肇事后逃回其岳父家中 , 打电话将此事告知其父亲王某某 , 王某某将肇事轿车开走 。次日 , 苏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
在公安机关调查时 , 王某某谎称是自己开车肇事 , 后来在公安机关讯问下 , 如实交待了自己出于父子关系向公安机关撒谎的事实 。本案侦查期间 , 王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 , 被害人亲属表示谅解 。
法院认为 , 王某某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进行包庇 , 在得知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 , 仍然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包庇儿子 , 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2014年12月19日 , 泾阳县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包庇罪 ,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 宣告缓刑1年 。
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发现 , 2014年有4起案例 , 2017年上升到10起 , 2018年达16起 , 2019年21起 , 呈不断攀升趋势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 , 2019年1月至10月底 , 全国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70万起 , 查处醉驾违法行为30多万起 。
而在整个2018年 , 全国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5149人 , 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有逃逸情节的有12115人 。
在赵书鸿看来 , 实际上 , 顶包者并不能完全了解醉驾者的情况 , 在被公安机关询问期间 , 往往无法准确反映驾驶的有关情形 , 因而很快就会露馅 。一旦如此 , 顶包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 醉驾者还是要承担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
宝丰县法院院长沈伟轩在审理案件时发现 , 人都有侥幸心理 , 对于醉驾者来说 , 觉得发生事故时场面比较混乱 , 让人顶罪能够蒙混过关 , 但实际上 , 公安机关在调查醉驾时很容易识别醉驾顶包情况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人员采访时称 , 顶包者很清楚自己是作假证 , 主要目的是证明实际上的醉驾者没有醉驾行为 , 尽管大多数情况下顶包者是被醉驾者要求去顶包的 , 但顶包行为整体上符合包庇罪的成立条件 , 因而从司法实务看 , 比较常见的做法是认定为包庇罪 。
统一尺度办理案件
震慑醉驾者顶包者
3月30日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 , 3月27日至29日 , 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2.2万余起 , 其中醉驾2200多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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