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庆生]东莞首例“个人破产”!450万债务这样处理了……( 二 )


Q:
哪些被执行人可纳入个人破产试点?
A:
执行人诚信度是首要考量指标!
东莞第一法院石碣法庭副庭长黄庆生表示 , 被执行人的诚信度将作为纳入试点的首要考量指标 , 具体表现为被执行人收到法院传票后按时到法院接受调查 , 如实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 , 配合法院的各项执行工作 。 此外 , 法院还将优先考虑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有固定收入可偿还债务的被执行人 。
为堵住逃债漏洞 , 东莞第一法院在严格案件准入的基础上 , 设置了严格的监管及严厉的制裁措施 。 债务人须签订诚信协议 , 若违反诚信协议有关内容将终止个人破产程序并接受相应的司法制裁 。 此外 , 债务人每年须向“破产管理人”及债权人申报个人上一年度收入情况 , 并提供相关证明 , 以备“破产管理人”和债权人倒查 。
“当前 , 个人破产制度尚未有明确法律规定 , 接下来 , 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完善个人破产制度 , 提高个人破产程序设计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 为下一步的立法提供参考 。 ”黄庆生说 。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杨艳玉【[黄庆生]东莞首例“个人破产”!450万债务这样处理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