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服务方案:做好新冠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 三 )


(四)为有需求的居家人员提供社会和心理支持 。 社区应当鼓励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主动寻求社会和心理支持 , 由专业人员进行心理与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 。 对评估后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 , 在征得本人同意后 ,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协调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和社会工作服务 , 建立和激活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系统 , 引导其恢复生活信心 。
(五)开展困难人员生活扶助与支持 。 对有具体生活困难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 , 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心理专干等 , 应当主动向街道(乡镇)和社区汇报 , 协助申请困难救助 , 链接援助资源 , 同时寻求社会组织和社会公益慈善资源的帮助或支持 。
(六)加强病亡者家属关爱和心理支持 。 对病亡者家属 , 心理专干、社会工作者要主动为其提供哀伤辅导、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服务 , 加强关心关爱 , 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 , 帮助顺利渡过哀伤期 , 恢复正常生活 。 必要时 , 联系心理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支持 。
(七)及时发现处置高危风险 。 对发现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风险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 , 相关专业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乡镇)负责领导报告并通报社区 。 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心理专干等人员要增加走访密度 , 告知其家人紧急联系电话 。 由心理咨询师、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等介入进行危机干预 , 持续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 , 必要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 。
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要点
一、及时向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澄清和解释最新的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和防护策略 , 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知程度 。
二、建议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隔离人员坚持保持作息规律、营养均衡、劳逸结合、睡眠充足、适度锻炼 , 以提高机体对疾病的免疫力 。
三、引导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建立理性的生活方式 , 排除有可能存在的歧视及外在干扰带来的心理影响 , 调适焦虑、无助、恐惧等心理 , 将注意力转移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来 , 并为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营造关爱、包容、尊重和接纳的社会环境 。
四、在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 , 注重倾听、共情、正常化、鼓励、积极建议等基本咨询技巧的使用 。 多采取稳定情绪的心理干预策略 。 多采取整合视角的社会工作干预策略 , 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患者、隔离人员及其家庭提供全方位社会支持体系 。
五、对于患者所提出的实际问题 , 例如对复工的担忧 , 工作人员应当鼓励其认真学习和理解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 , 积极寻求家人、同事、朋友或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 , 理性解决实际问题 。
六、及时追踪并充分获悉来自多渠道的病亡者家属的心理状况信息 , 尊重病亡者家属的求助意愿 , 在准确心理评估的前提下 , 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 。
(原题为《<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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